相比農業和工業部門,中東國家金融部門出現時間相對較短。1929年在巴勒斯坦建立的阿拉伯銀行標志中東現代銀行的興起。經過20世紀70年代和21世紀前十年的石油美元繁榮以及20世紀9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中東金融部門發展迅速,伊斯蘭金融更是突飛猛進。然而,在全球金融體系中,中東金融仍處於邊緣地帶,金融部門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仍很有限,並表現出“排他性”的特點,主要包括信貸信息環境惡化、私營部門信貸不足、管制過嚴、新銀行進入市場門檻高、銀行不良貸款率高,以及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落后。為什麼中東金融遠離國際金融體系,還沒有形成經濟增長的有效機制?本文以新制度金融理論為基礎,從地緣政治、石油美元、伊斯蘭教、商業文化環境以及金融全球化這五大方面分析中東金融發展的現狀,同時對中國與中東國家金融合作的前景做出展望。
中東金融發展滯后
就宏觀經濟指數而言,例如存貸款佔GDP比例,M2/GDP比例,中東國家的金融深化程度較高。然而,中東地區較高的金融深化指數並不意味著較高的金融競爭力。世界銀行通過實証分析發現,中東地區金融部門競爭力低於大多數發展中地區,僅高於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亞,金融部門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仍很有限。中東各國較高的金融深化程度並沒有轉化為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權,沒有發揮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該地區積累的巨額資產並沒有配置到生產性投資上,轉化為生產力。從長期來看,中東地區金融中介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石油美元提高經濟效率和人均GDP增長率並保持穩定發展,依賴於多少石油美元被用於生產性投資上。然而,中東金融部門豐富的資源和企業外部融資的缺乏構成金融發展與實體經濟增長的結構性分離,這種“排他性”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銀行主導金融體系,是中東儲蓄和投資主要渠道,但其資本市場尤其是債券市場發展滯后,企業主要依賴間接融資而不是直接融資。保險和養老金市場發展水平都很低,且大部分保費收入和養老金資產投資於政府債券而不是實體經濟。這緣於政府過多參與經濟、公共部門人員過剩、私營部門創造就業乏力、家族企業以及利益集團阻撓等因素。
二、銀行國有股比例高,對信貸流向、經營效率和抗風險能力產生重要影響。銀行信貸青睞公共部門/國有企業和大型私企,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信貸文化薄弱,金融保守主義普遍。居民儲蓄投資率低,銀行融資以短期貸款為主,貸款主要流向商業和服務業而不是工業和農業。此外,嚴格的市場准入政策限制了外資銀行和私人銀行的發展。海合會國家私人銀行相對較多,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和經營成本明顯好於其他國家。銀行績效指標最差的國家是也門、敘利亞、阿爾及利亞、埃及、突尼斯、吉布提、摩洛哥和約旦。
三、金融基礎設施不足,普通大眾獲得銀行服務的機會較少。從銀行分支機構、每1000人擁有的存貸款賬戶、ATM機、POSE機,網上銀行等基礎設施來看,中東銀行基礎設施不足。世界銀行報告指出,21世紀以來的石油繁榮促進了中東金融部門發展。然而,這些正面發展僅使該地區60%的人口受益。
四、各類開發基金效率缺失。阿拉伯開發基金設立的初衷是促進經濟整合、地區一體化以及倡議阿拉伯聯合項目,然而,由於各種原因,該目標並沒能實現。總之,中東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作用還有待提高,中東地區國家亟需進行金融體系結構性改革,提升金融和經濟績效,以建立健全金融基礎設施,使之成為生產力和經濟增長的“發動機”。
中東金融發展滯后的制度原因
新制度金融理論提出了制度安排與金融發展這一新的理論命題,認為金融發展不應僅僅是金融資產不斷積累和豐富的過程,更應該是建立合理的制度,實現金融資源合理配置的過程﹔制度是決定交易成本大小、風險管理水平以及信息不對稱程度的關鍵因素,因此制度因素決定金融發展。政治、法律等正式制度,以及社會文化、宗教、社會資本、自然稟賦等非正式制度,對金融發展都產生重要影響。新制度金融理論中的“制度”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因此,筆者將影響中東金融發展的幾個重大變量——地緣政治、石油美元、伊斯蘭教、商業文化環境以及金融全球化等因素都列入制度范疇。每種變量內部和各變量之間的相互作用對中東國家金融體系的興起、成長和未來發展都有關鍵作用。
一、地緣政治危機對中東金融發展具有破壞性
穩定是發展的前提條件,地緣政治危機,尤其是沖突和戰爭,對一國金融發展的打擊極具破壞性。戰爭不僅帶來生靈涂炭、財產損失,還導致政治動蕩、社會不安、法律法規缺失和投資者信心不足。海合會國家因為政局穩定、地緣政治環境較好(科威特戰爭、海灣戰爭對海合會金融發展影響有限),金融發展最具競爭力。伊拉克、伊朗、也門、阿爾及利亞和蘇丹等國受戰爭之累,經濟和金融發展非常落后。黎巴嫩還因為長達15年的內戰導致貝魯特金融中心陷落。時至今日,教派紛爭和黎以沖突不斷抵消了黎政府重建地區金融中心的努力,其已被迪拜、巴林甩在后面。“9·11”事件以及隨后爆發的反恐戰爭(包括金融反恐),對中東傳統銀行和伊斯蘭銀行的國際合作造成負面影響,並沖擊了伊斯蘭金融慈善事業。因此,一個飽受戰爭蹂躪的國家和地區根本不可能提供良好的制度規范,提高金融績效更無從談起。
二、石油美元對中東金融發展功不可沒
中東地區經濟和金融發展與自然資源稟賦——石油息息相關。從海合會國家金融體系發展軌跡來看,盡管石油美元的作用舉足輕重,但海合會國家自由的市場經濟制度、穩定的政治局面以及良好的外部環境,也為該地區金融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這在中東地區金融中心巴林、迪拜和黎巴嫩三個國家和地區表現得非常突出,迪拜和巴林在海合會成員國中石油儲量最少,黎巴嫩則幾乎沒有石油儲備。然而,三國發達的金融制度依托周邊國家豐富的石油美元從而造就了該地區的三個金融中心。按新制度金融理論的觀點來看,海合會國家和黎巴嫩金融交易成本低,因而金融績效高。
三、伊斯蘭教對中東金融發展具有兩面性
宗教信仰也是影響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這是因為一個國家的宗教信仰對債權人權利保護程度有著關鍵的影響。伊斯蘭教直接促進了伊斯蘭金融的發展,但對以利息理論為主要內容的傳統金融表現出極大的抵制。伊斯蘭金融的興起是伊斯蘭復興運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伊斯蘭現代主義對經濟生活的改革實踐,更是第三世界伊斯蘭國家希望發展獨立自主的金融體系、通過宗教文化在金融領域的集中訴求。國際金融危機后,伊斯蘭金融成為投資新寵。然而,伊斯蘭金融資產在本國以及全球金融資產中的比例還是微不足道的,對全球化的影響也沒有隨著財富的增加而增強,這直接導致中東地區資本市場不發達,保險市場落后,儲蓄及投融資意願不強,伊斯蘭金融隻能作為傳統金融的補充形式,並且隻有在與世俗行政制度、法律制度、世俗意識形態以及世俗銀行的不斷協調中,才能獲得新的發展空間。
四、商業文化環境總體不利於中東金融發展
從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傳統社會文化來看,中東商業環境缺乏競爭力和活力,對中東金融發展而言,抑制的作用大於促進的作用。中東各國,尤其是非海合會國家(黎巴嫩除外)普遍存在交易成本高昂的問題,在制度建設方面並沒有取得實質進展。首先,在政治制度方面,獨裁專權、世襲制和利益集團的存在,影響了中東金融改革的效果。中東大部分國家商業環境表現為壟斷競爭型,北非地區甚至還是壟斷型的。國有銀行私有化也被那些大型私企或是政府的裙帶關系獲得,與中小企業無緣。腐敗、產權保護不足、信用程度低,致使銀行主導金融體系以及私人投資意願不強。在金融壓抑的情況下,國有部門享有金融資源特權,私營部門(中小企業)受到信貸歧視,很難擴大規模,從而抑制了經濟活力。其次,從法律制度看,中東國家,無論是共和制還是世襲制,其商業法規基本沿襲西方法律體系,涵蓋經濟生活各個領域。然而,中東法律法規並沒能有效保護私有產權,在做生意是否容易方面、企業競爭力方面、透明度方面以及獲得信貸難易程度方面,還落后於其他發展中國家,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真正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這一切都加大了企業和社會的運營成本,即交易成本。最后,從社會文化角度來看,中東長此以往的家族、部落關系為紐帶的信任關系形成了一種隱性契約,外部市場框架並沒有形成,反而增加了企業的交易成本。西方世俗享樂文化對伊斯蘭傳統文化帶來強烈沖擊,社會道德規范風氣日下,市場主體之間信任度越來越差,導致個人和家庭更願意儲蓄而不是持有股票,也就更不容易獲得金融中介機構貸款,從而影響金融績效發展。然而,中東地區三個金融中心都不是石油大國,他們的金融發展就更多受益於充滿活力與競爭力的商業文化環境。
五、金融全球化對中東金融深化的顯著作用
金融全球化是一個國家金融發展所面臨的國際大環境,它似乎屬於外生變量。然而由金融全球化帶來的中東金融自由化和改革開放卻作為一種制度因素對中東金融深化有著顯著作用。因為金融發展的過程,不僅僅是金融總量不斷增加和結構不斷合理的過程,更應該是制度不斷變遷和完善的過程。中東國家的金融自由化過程實際就是金融制度的變遷過程。通過私有化的產權制度改革,打破了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有利於社會經濟效率的擴大,並隨著私營部門的發展,促進金融發展。通過銀行法規、証券法和資本法的出台,進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不斷提高私人部門獲得銀行信貸的份額,推動銀行業競爭。金融領域改革開放和外資銀行進入,帶來現代化的理念和技術,挑戰了國內金融利益集團在金融市場中的壟斷地位,促進金融創新和競爭市場的建立。可以說,這些自由化舉措就是通過制度的不斷完善來擴大產權,加強對債權人的保護,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促進金融深化。
地緣政治、石油美元、宗教和商業文化環境等因素是中東國家金融發展的關鍵變量,盡管不是決定變量。各種因素相互交織,相互作用,共同影響著中東國家的金融發展。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不同的制度變量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和作用。石油美元、伊斯蘭教更多地體現為積極影響,地緣政治危機和商業文化環境則主要表現為消極影響。但是,在特定時期和特定國家,外部力量例如金融全球化的塑造力也很突出。
中國與中東國家的金融合作展望
在經濟金融化、金融全球化的時代,深化金融合作是關系各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問題。20世紀80年代,中東金融機構對中國市場表現出興趣,並開始以合辦投資公司的形式進入中國市場。但是,受政治、經濟、價值觀念以及體制約束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雙方金融合作非常少。進入21世紀,中國和海合會國家的金融體系均不同程度對外開放,加之雙邊貿易和投資不斷擴大,雙方開啟金融合作之路,主要採取幾種方式:一是金融組織間的直接聯系,包括開設分支機構代表處、簽署合作協議、信息共享等﹔二是銀企合作,包括銀行做擔保的項目,貸款、融資等﹔三是資本市場合作,包括合作協議、參股金融機構、股票交易等﹔四是成立投資公司,例如科威特中國投資公司﹔五是成立共同基金﹔六是伊斯蘭金融合作。2006年是雙方金融合作的一個裡程碑,當年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首次公開募股,海合會國家石油美元高調競購。中國工商銀行已在迪拜、阿布扎比、多哈、科威特和利雅得開設分支機構。
中國和中東國家已經認識到開展金融合作是互利雙贏的新領域。快速增長的經貿總額、企業的融資需求、龐大的投資資本以及政治外交領域的日益密切,更加表明金融合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2012年9月中阿博覽會中阿金融合作分會發布《中阿金融發展戰略框架倡議》,成為首份中阿民間組織發布的框架性金融文件。中國“一帶一路”大戰略和中東國家的“向東看”政策遙相呼應,中國與中東國家的金融合作步入快車道。2014年9月21日,中國農業銀行在迪拜納斯達克發行人民幣“酋長債”,2015年6月8日中國工商銀行在迪拜納斯達克舉行5億美元債券挂牌交易儀式。海灣主權財富基金也加大對中國投資力度。2015年阿聯酋主權財富基金阿布扎比投資局累計獲得在中國A股市場上15億美元的QFII額度﹔卡塔爾投資局累計獲得10億美元QFII投資額度,科威特投資局也已擁有15億美元的QFII額度。此外,人民幣國際化受到中東國家歡迎,越來越多的雙邊貿易投資使用人民幣進行結算。未來雙方金融合作領域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開展銀行合作。適應中國企業走出去的要求,推動中國銀行業在海合會國家設立分行,為中國企業在海合會地區發展提供金融服務,應重點關注和支持中方有實力的公司對投資項目、出口設備和承包工程的融資需求,帶動中國長線產能在所在國發展。在控制和有效管理風險的前提下,借鑒跨國銀行在海合會的經驗教訓,涉足銀行投資理財業務,加強在反洗錢等領域的合作。
二是適度引進“石油美元”和海合會主權財富基金。在石油天然氣工業下游領域吸引海合會直接投資,同時注意以三方合作模式彌補“石油美元”缺乏技術含量和市場效應的劣勢。
三是加強對伊斯蘭融資方式的研究,探索利用伊斯蘭融資的形式,以支持穆斯林聚居地區的發展,為西部大開發戰略服務。目前中國香港在開展伊斯蘭金融方面已然風生水起,中國內陸城市寧夏是中國政府認定的中阿博覽會永久舉辦地,也在探索開展伊斯蘭金融業務。2015年6月15日海合會最大股票市場沙特Tadawul市場宣布對外資開放,中國企業可探索研究在海合會國家股票市場投資獲利甚至直接上市的可行性。
四是加強政府間合作。在金融合作領域,針對外資銀行限制較多、保險業對外開放程度低、資本市場規模較小、金融市場透明度差等問題,應推動中阿雙方相互開放金融市場,發揮中阿合作論壇、中阿博覽會、中國與海合會戰略對話等平台機制的作用,加緊推進中國與海合會的自貿談判協定。
鑒於影響中東國家金融體系的制度因素包括地緣政治環境、商業文化環境、石油美元、伊斯蘭教和金融全球化,雙邊金融合作必須在金融全球化大趨勢下充分考慮雙邊法律、社會風俗、宗教信仰、商業文化環境等方面的差異和影響,還要做好長期的規劃,尤其要加強風險防范機制,應對中東地區突發的地緣政治風險。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西亞非洲研究所副研究員)
(來源:當代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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