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譙星
記者今天從海南廉政網獲悉,針對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的問題,三亞市紀委監察局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督促36名公職人員進行整改,取得階段性效果。
三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准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不准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証券。
據統計,截至6月30日,34名公職人員完成了整改,還有2人正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整改內容包括:公職人員參與經營、入股或注冊自辦公司﹔將身份証借用、提供給家人或他人注冊公司﹔身份証被盜用注冊公司﹔由於單位工作需要,經組織推薦擔任法人代表或股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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