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喝的奶粉,如何保障又安全又營養?食品中添加的中藥成分,究竟有啥功效?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究竟該按食品管理還是該按藥品管理?20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對這些特殊人群的食品作出了更嚴格的規定。
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擬實行注冊管理
A+幼兒配方奶粉、呵護幼兒配方奶粉……超市貨架上,各種品牌、各種類型的奶粉琳琅滿目,讓消費者挑花了眼。這些奶粉,真能發揮其廣告中所說的功效嗎?
專家指出,目前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過多過濫,全國有近1900個配方,平均每個企業有20多個配方,而國外這類企業一般隻有2至3個配方。一些企業為市場營銷,隨意制定不具有科技含量,對嬰幼兒生長發育不具有特別意義的配方。
草案二審稿規定,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備案管理。二次審議中,有部門建議,為確保安全,應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注冊管理。
“因這一問題涉及新設行政許可,國務院有關方面按照規定正在對此進行論証。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注冊管理,有利於保証這類特殊食品的安全,如國務院有關方面論証同意實行注冊管理,建議可對上述規定作出相應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作草案審議結果報告時表示。
“備案制改為注冊制,有人認為與當下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不符,但我認為是適當的,有助於從市場源頭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安全。從國際經驗看,一些國家對嬰幼兒配方乳粉也是採取謹慎態度。”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說。
不過,胡穎廉同時提醒,監管部門在實施注冊制時要充分考慮產業界的訴求,尤其是對配方這一企業核心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護,防止泄密。針對該問題,草案增加規定,明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注冊中獲知的企業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保健食品中中藥成分功效須標明
草案二審稿在網上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時,一些社會公眾提出,我國添加中藥材的保健食品比較多,保健食品原料之間相互配伍,可能形成新的功效,應當進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管理,明確規定原料的名稱、用量和對應的功效,對使用目錄之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實行注冊管理。同時,應當加強對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的管理,避免誤導消費者。
叢斌說,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作如下修改:一是明確保健食品原料目錄,除名稱、用量外,還應當包括原料對應的功效。二是明確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保健食品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一大難題,其屬性、監管思路、立法方式一直飽受爭議。現行食品安全法僅僅對保健食品作了非常原則性的規定,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為保健食品監管單獨制定行政法規已經不大現實,因此需要在食品安全法中對相關核心問題有明確表述,在此基礎上授權監管部門制定部門規章。”胡穎廉指出,上述條款和內容的增加,就是為保健食品監管奠定基本制度基礎,並與食品藥品監管相銜接。
明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繼續注冊管理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適用於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食品,現行食品安全法和修訂草案二審稿對這類食品未作規定。
一直以來,我國對這類食品按藥品實行注冊管理,截至目前共批准了69個腸內營養制劑的藥品批准文號。2013年,國家衛計委頒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國家標准,將其納入食品范疇。
叢斌說,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為保障特定疾病狀態人群的膳食安全,對這類食品維持現行做法,實施注冊管理是必要的。據此,建議增加規定,生產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注冊。
胡穎廉表示,這類食品在發達國家如日本被稱為“特別用途食品”,其監管嚴格程度介於藥品和保健食品之間。由於用於孕婦等特定人群,因此比保健食品監管更為嚴格。此次修法將這類食品的概念加以明確,並且規定了注冊等基本制度,應該說是有進步意義的。
“但接下來需要在一些具體制度設計上有所細化,因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這個產業會越來越大。”胡穎廉建議。(記者 殷 泓 王逸吟)
相關專題 |
· 熱點·視點·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