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代表團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代表們一致認為,我國現行立法法自2000年頒布施行以來,對規范立法活動,推動形成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化,人民群眾對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有許多新期盼,立法工作面臨不少需要研究解決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修改立法法十分必要。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沈躍躍和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夏寶龍,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姒健敏等參加審議。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茅臨生主持會議。
李強代表說,這次適時修改立法法,對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義重大,推動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使立法建設與深化改革相輔相成﹔增設了地方立法主體,擴大了地方立法權限﹔對地方政府規章制定作出進一步規范,推動政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進一步完善了立法程序,增強了立法的可操作性。下一步,要抓住立法法修改的契機,大力推進依法行政,把政府的一切工作納入法治軌道,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結合浙江實際,進一步加強立法保障,科學制訂立法計劃,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強立法。堅持立、改、廢並重,及時修改或廢止那些不合時宜、影響改革、有損公正的制度。在制定規章等規范性文件時,必須依法進行、權限法定,嚴格執行修改后的立法法要求,不能隨意制定發布“紅頭文件”來規定公民的權利義務。
茅臨生代表說,全國人大要加強對地方各級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導,統籌利用地方各級人大的立法資源,可把省市級人大立法機構看成是全國人大立法工作的派出機構,加以發揮作用。加強立法工作宣傳,廣泛組織利益相關者參與法律起草的征求意見、修改完善。賦予立法權的設區市人大積極做好行使立法權的准備工作,深入研究立法的重點領域和重大問題,開展推進“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等領域立法。省人大常委會要進一步加強對地方行使立法權的組織實施,加強對設區市人大立法權行使的指導,強化報備法規審查工作,主動適應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
郎勝、齊奇、陳雲龍、洪航勇、薛少仙、柴利能、沈琪芳、尤小平、葉飛帆、曹克堅、鄭雪君等代表圍繞修改完善立法法,就推進依法立法、依程序立法,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有效解決立法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立法體制、發揮人大在立法中主導作用、健全立法工作機制、規范監督司法解釋、加強備案審查,從體制機制上解決立法工作中暴露出的部門化傾向、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快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進行發言,提出意見和建議。(記者 周詠南 黃宏 翁浩浩 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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