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對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的工作要求,2014年度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工作已經圓滿完成。這次人口抽樣調查,按照分層、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樣方法在全省11個市、119個縣 (市、區)抽取了1215個鄉(鎮、街道),2515個村(居)委會,2524個調查小區,調查登記64.61萬人。調查的標准時間為2014年11月1日零時。經對抽樣調查結果進行科學評估,現將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全省人口出生率為 10.92‰,比上年上升了0.11‰,人口死亡率為5.93‰,比上年上升了0.36‰,人口自然增長率為4.99‰,比上年下降了0.25‰。據此推算,我省2014年底常住人口為3647.96萬人,比上年增加了18.16萬人,增長率為0.50%。
二、人口分布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各市2014年底常住人口分布如下:太原市 4298900人大同市 3391947人陽泉市 1392674人長治市 3404434人晉城市 2308946人朔州市 1753943人晉中市 3320308人運城市 5252258人忻州市 3128460人臨汾市 4414596人呂梁市 3813133人
三、人口年齡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人口中0-14歲人口為571.50萬人,佔常住人口的15.67%﹔15-64歲人口為2759.95萬人,佔常住人口的75.65%,其中:15-59歲人口為2573.11萬人,佔常住人口的70.53%﹔60歲 及 以 上 人 口 為503.35萬 人 , 佔 常 住 人 口 的13.80%,其中:65歲及65歲以上人口為316.51萬人,佔常住人口的8.68%。
四、人口性別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為1872.97萬人,佔常住人口的51.34%﹔女性為1774.99萬人,佔常住人口的48.66%,性別比為105.52。
五、家庭戶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共有家庭戶1166.40萬戶,家庭戶人口為3580.84萬人,佔常住人口的98.16%,平均每個家庭戶人口為3.07人。
六、城鄉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962.32萬人,佔常住人口的53.79%﹔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685.64萬人,佔常住人口的46.21%。
主要指標解釋
人口數 指一定時點、一定地區范圍內有生命的個人總和。
年度統計的年末人口數指每年12月31日24時的人口數。本公報中的人口數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並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半年以上,戶口在外鄉(鎮、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不滿半年,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戶口待定的人口。
城鎮人口和鄉村人口 城鎮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范圍內的全部常住人口﹔鄉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鎮包括城區和鎮區。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中,街道辦事處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員會地域和村民委員會地域。
鎮區是指在城區以外的鎮和其他區域,其包括鎮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鎮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村民委員會地域。
出生率(又稱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的出生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 (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計算公式為:出生率=年出生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式中:出生人數指活產嬰兒,即胎兒脫離母體時(不管懷孕月數),有過呼吸或其他生命現象。年平均人數指年初、年底人口數的平均數,也可用年中人口數代替。
死亡率(又稱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的死亡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計算公式為:死亡率=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
人口自然增長率 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數(出生人數減死亡人數)與該時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計算公式為:人口自然增長率=(本年出生人數-本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家庭戶人口 不包括現役軍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的人。
性別比 指男性人口數與女性人口數之比,通常用100個女性人口相應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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