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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假貨還給店主 辦案人員合謀“護假”

2015年02月12日04:49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全部假貨還給店主 辦案人員合謀“護假”

  2014年11月,在消費者舉報后,員村工商所執法人員到開關店暫扣涉嫌造假的產品。

  南方日報記者 成希 攝

《南方日報·廣州觀察》2014年12月18日的報道。

《南方日報·廣州觀察》2014年12月19日的報道。

  開關去哪了?為何疑似“假貨”,送檢竟然全部變真?(詳見2014年12月18日和19日《南方日報·廣州觀察》AⅡ04、AⅡ01版)2月10日,南方日報持續3個多月追蹤的“小小開關維權難”報道終於有了新進展。

  記者從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的紀檢組獲悉,包括員村工商所所長在內的4名辦案人員結成“攻守同盟”,互相作証當初辦案沒有任何問題。員村工商所當時現場查扣的100件涉嫌假貨不翼而飛,被查實是員村工商所辦案組長黃少華所為。在証據面前,黃少華最終承認將所有假貨全部退還給了店主。

  紀檢組証實稱,紀委查明黃少華與店主內外勾結,將涉案假貨帶回工商所以后,又轉身將假貨交給店主,讓店主拿回家,故意毀滅了售假証據,同時交代店主拒不承認售假。與此同時,黃少華等人又耗費數萬元辦案經費,將真貨送往廠家鑒定,得出了店主沒有售假的証明。

  紀檢組相關負責人稱,黃少華被查實失職瀆職和玩忽職守。

  2月10日,廣州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梅河清回應南方日報記者稱,廣州市紀委高度關注此事,目前已正式對員村工商所一名副所長和辦案組長黃少華進行立案調查,並將嚴肅追究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策劃:譚亦芳 採寫:南方日報記者 成希 實習生 張天翼

  (一)

  調查

  “萬萬沒想到,

  4執法人員用假証據對抗調查”

  調查方式:天河分局自查

  劇情:為對抗調查,4執法人員建立攻守同盟

  細節:工商所長打報告喊冤 4人拍胸脯保証沒問題

  天河工商分局局長倪廣生介紹,最初天河分局自查時,天河分局黨委和紀檢監察室多次召開會議商討案情,將員村工商所的負責人以及相關辦案人員分開單獨問話,並做了筆錄材料,他們均拍著胸脯保証沒有任何問題。員村工商所長還以工商所和工商所黨組的名義,多次向天河分局、廣州市工商局打報告,為工商執法人員喊冤訴苦。

  員村工商所包括所長在內的4名工商執法人員一起互相作証,稱清點開關時,他們4個人同時在場,不存在掉包護假的問題。如果最后查實有問題,他們寧願“連坐受罰”,接受組織的任何處分。為了增強說服力,他們還多次簽字畫押,按了手印。

  員村工商所為表明清白,還向天河工商分局提交了一組“証據”,包括幾張相片和案卷材料。天河工商分局局長倪廣生解釋,員村工商所陳所長說相片是查封前后拍攝的,能夠証明開關一個沒少。案卷材料有店主和5名執法人員共同簽字的時間,顯示工商所當天即對涉假物品進行了暫扣。天河分局黨組進行了討論,認為“應當相信我們的同志”,所以,在向廣州市工商局負責人進行匯報后,倪廣生向媒體和消費者劉小姐進行了通報,表示開關沒有問題。

  “但萬萬沒有想到,員村工商所執法人員建立攻守同盟,事后還補了相片和案卷資料,故意欺騙了天河分局黨組和紀檢監察室,對抗組織調查,致使組織做出了錯誤的判斷和決定。”倪廣生表示。

  為何員村工商所多次提供虛假材料?為何員村工商所對相片、案卷材料進行造假?為何工商所辦案人員建立攻守同盟,互相作証整個執法程序沒有任何問題?

  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員村工商所建立攻守同盟,主要是出於同事間的感情和義氣。最后紀委查明,員村工商所提供的材料都是不實的,當天其他辦案人員其實都陸續離開了單位,隻剩下了辦案組長黃少華一個人在辦公室。黃少華就私自將假貨退還給了店主,其他執法人員是作了偽証,還聲稱大家都在場,能夠互相証明沒有問題。

  (二)

  突破

  “在視頻証據面前才說實話”

  調查方式:市紀委介入,后市紀委、市檢察院、派駐紀檢組三方聯合辦案

  劇情:調取事件前后一周的監控視頻

  媒體對此案的追蹤報道引發強烈反響,2014年12月中旬,廣州市紀委介入調查。

  “目前基層紀檢部門的辦案人手不足,辦案手段有限,再加上員村工商所多名執法人員建立了攻守同盟,使得天河分局紀檢監察室受到了‘蒙蔽’。”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介入后,他們發現裡面貓膩很多,執法程序有嚴重漏洞。市工商局紀委書記朱曉明也當場表態,稱“內外勾結的可能性非常大”。但員村工商所仍然對抗組織調查,拒絕承認任何問題,導致調查一度處於停滯狀態。

  “在視頻証據面前才說實話,真是不容易啊。”這名負責人說,最后在廣州市紀委的協調下,廣州市紀委、廣州市檢察院、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組成了三方聯合調查小組,案件才取得突破。

  “(我們)對這個工作很重視,但是還很困難,一開始是(他)拒不承認﹔(后來)因為時間過去比較久了,很多信息採集不到,想不到辦法,壓力也很大。”辦案人員還調取了員村工商所前后一個多星期的監控視頻,查找其中的蛛絲馬跡。

  最后,在強大壓力之下以及視頻証據面前,員村工商所辦案組長黃少華主動向紀委坦白,他為了讓店主逃避制裁,將假貨退還給了店主。

  (三)

  真相

  與店主內外勾結,銷毀証據

  劇情:黃少華將涉案假貨帶回工商所,后轉身又將假貨交回給店主,並毀滅售假証據,同時交代店主拒不承認售假。

  細節:女店主在辦案地點耍潑甚至裝死﹔將電腦主機搬走,並咬定“供貨單據丟失”

  “店主跟工商執法人員已經串通好了,拒不承認售假,女店主還深夜在辦案地點耍潑賴甚至裝死,鬧得‘雞飛狗跳’。”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証實稱,紀委查明黃少華與店主內外勾結,將涉案假貨帶回工商所以后,又轉身將假貨交給店主,讓店主拿回家,故意毀滅了售假的証據。與此同時,黃少華等人又耗費數萬元辦案經費,將真貨送往廠家鑒定,得出了店主沒有售假的証明。

  據悉,起初他們打算將消費者和記者暗訪購買的假貨開關掉包,但是看到記者拍攝了每個商品的條形碼和序列號以后,就打起了現場被查扣商品的主意。黃少華提議,現在是法治社會,即使記者和消費者的開關最終被廠家鑒定為假的,但是如果店裡被查扣的這批物品沒有驗出假貨,店主隻要死不承認售假,即使省市媒體曝光,也拿店主沒辦法,因為“工商也要講究依法辦案”。

  廣州市工商局相關人員介紹,售假店主生意火爆,每年流水近千萬元,利潤有上百萬元,女店主平常就跟員村工商所負責人關系密切。媒體記者到店裡暗訪以后,黃少華等將涉案物品查扣回工商所,女店主跟著回到所裡求情。黃少華本身負責打假工作,如果媒體曝光被查實,他也會被上級責罰“打假不力”。黃少華就跟女店主內外勾結在一起,共同商討怎樣“對付”消費者和媒體。

  更讓人遺憾的是,天河工商分局經檢大隊上門調查時,店主已將電腦主機搬走,店主提供不出這些貨的台賬,一口咬定“供貨單據丟失了”。由於售假証據被毀滅,天河分局事后介入調查,店主售假責任相對難追究,也就很難為消費者挽回損失。

  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相關負責人介紹,從常理來推斷,黃少華收取店主好處的可能性很大,但因為黃少華堅決否認收錢,店主也只是承認將假貨拿走,堅決否認送錢,所以紀委暫時沒有黃少華受賄的証據。“但是黃少華故意放水,玩忽職守和失職瀆職的証據非常確鑿。”

  ■律師說法

  合謀造假 毀滅証據已觸犯刑法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稱,從紀委初步通報的案情來看,員村工商所辦案組長黃少華已經觸犯了刑法,構成了犯罪,至少涉嫌瀆職罪和玩忽職守罪,廣州市紀委應該將此案移交檢察院。

  朱列玉說,工商執法人員原本肩負著打假的職責,但辦案組長黃少華卻與店主合謀掉包造假,毀滅店主的售假証據,致使工商部門花費了數萬元的辦案經費,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眾多的行政資源,仍然追究不了店主的任何責任,導致不能夠深挖售假背后的制假團伙。媒體多次曝光后,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黃少華等人還建立攻守同盟,繼續對抗組織調查,這種行為已造成了較嚴重的經濟損失。

  朱列玉表示,相關法律條款解釋中明確規定,“經濟損失”是指瀆職犯罪或者與瀆職犯罪相關聯的犯罪立案時已經實際造成的財產損失,包括為挽回瀆職犯罪所造成損失而支付的各種開支、費用等。立案后至提起公訴前持續發生的經濟損失,應一並計入瀆職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認為,群眾利益無小事,廣州紀檢監察部門要將此案作為一個典型案例從嚴查處,通過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對政府公共服務的“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促進公共服務廉潔化,督促和推動政府工作部門為老百姓提供公正、透明、高效、廉潔的公共服務,不斷掃除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工作上的“蒼蠅腐敗”和作風頑疾,從而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反腐敗工作的成效,讓反腐倡廉工作真正惠及群眾。

  ■官方結論

  紀委查明:工商所辦案過程中

  執法程序有嚴重漏洞

  廣州市工商局紀委書記朱曉明說,員村工商所內外勾結,故意放水已經被查實。在辦案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的地方還有很多,沒有按照程序來辦事。比如沒有當場查扣凍結,沒有貼封條,隨意將涉案物品丟棄,將暫扣的假貨退還給店主等,這些都是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正是因為工商所負責人帶隊到現場時,沒有履行好其職責,導致黃少華鑽取了其中漏洞。

  ■追問

  售假者如何懲處?

  消費者如何挽回損失?

  天河工商分局:將另外進行立案處理

  “售假店主還沒有得到處罰,我的假貨也沒有得到退款賠償,我們真心高興不起來。”2月10日上午,得知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的最新通報和進展,買到假貨的劉小姐無奈地說到,這3個多月,多家媒體強勢曝光,她也跑了十余趟員村工商所、天河工商分局以及廣州市工商局,向各級領導投訴舉報,但至今還沒結果。

  “對於這種屢屢刁難消費者,包庇縱容售假者,甚至對假貨進行掉包的行為,性質十分惡劣,廣州紀檢部門應該堅決查處。”劉小姐稱,她希望廣州市紀檢部門不僅要打老虎,更要打“蒼蠅”。

  天河工商分局局長倪廣生解釋,店主售假毋庸置疑,但是工商部門執法要有法律依據。目前此案已經移交給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天河分局正在等待紀委的處理意見。目前是先查處工商內部的害群之馬,然后再追究售假店主的責任及其背后的造假廠家,為消費者挽回損失。

  ■起底

  員村工商所長

  因不作為曾被問責

  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相關負責人稱,員村工商所長陳某因為不作為,曾經被廣州市紀委問責過,沒想到這次又“攤上大事”。

  據悉,陳某之前擔任天河工商分局東棠工商所長,由於他疏於管理,轄區無証照經營的飲食、木材加工、不鏽鋼加工企業等眾多,導致梅園大街噪聲擾民較長時間未能解決,群眾反映強烈。2008年9月以來,市民屢次投訴無果。2009年4月,在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后,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對市工商局、天河區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市工商局則通報批評了天河分局,責成其向投訴人公開道歉。天河分局東棠工商所所長陳某被調離東棠工商所,擔任員村工商所所長。

  據悉,在陳某擔任員村工商所長以后,消費者就經常遇到辦案人員不作為的情況,同城媒體多次進行了曝光,但是沒有任何人得到處理。

  廣州市紀委派駐市工商局紀檢組相關負責人認為,當初陳某調離到另外一個所當所長,這也是一種黨紀政紀處分,會記載到干部的人事檔案裡。員村工商所的違法違紀案件中,陳某也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紀委將對此進行問責。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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