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義
咬人,本指爪類動物為充飢或自衛而對人體的攻擊,當屬動物特有的習性和本能。人能不能“咬人”?遠離了蠻荒時代的人類,當然不會再以同類為食,但不軌之徒身陷囹圄后“咬人”的事情卻從未停止,而且無人“忌口”。
請看媒體報道:廣東省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職務犯罪”刑拘,不到一個月就“咬”出100多名涉案官員和企業老板﹔山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張澤忠被雙規后,很快“咬”出向他行賄的20多個單位和個人﹔郭永祥、蔣潔敏、杜善學……無不如此。人們發現,一個貪腐官員或老板“進去了”,隨后就會有一串人被“咬”進去,還有一些人雖尚未被“咬”進去,但也在外面“哆嗦”著。
怎樣看待人“咬人”?
筆者曾半開玩笑地問一位刑滿釋放的“落馬”官員:“你把給你‘進貢’的那些‘獄前好友’都‘咬’進去了,是不是為了推責、為了自保、為了爭取寬大處理?如果有一天你們相見了,你面對他們會有何感想?”
他沉思片刻,笑著反問道:“你是不是想問,我有沒有愧對之感?告訴你,沒有。我為什麼要‘咬’他們?因為案情牽涉到他們。從我個人的目的講,你隻說對了一方面,還有另一方面你沒有說到——為了泄憤!你們不要把那些‘進貢’的人看得那麼無奈、那麼弱勢、那麼和善。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古人早已看透,而我現在才悟出這個道理。他們為什麼給我‘進貢’?因為我有權。他們向我‘進貢’,其實是為了堵住我的嘴、指揮我的筆,是為了換回更大的利益!我為什麼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因為我有貪欲,但沒有他們的引誘,我也許不會有今天。退一步說,當初干柴烈火,如今灰飛煙滅,我們互為因果、咎由自取,誰愧對誰?”
受賄者“咬”得理直氣壯,行賄者會不會守口如瓶、“勇於擔當”呢?
在一次會議上,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對這個問題做了否定回答。他在總結大量案例之后告誡大家:“當前社會上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把手握實權的干部當作‘政治資源’來經營,把優秀的年輕干部當作‘潛力股’來投資。其實,他送出的每一筆錢都記得清清楚楚,沒出事兒的時候撈好處,有事兒的時候會在第一時間把你‘咬’出來,爭取立功。”
有鑒於此,黃書記說,“我有‘六千萬’送給大家——酒肉朋友千萬不能亂交,交了就要被‘綁架’﹔有所圖謀的飯千萬不能吃,吃了就‘嘴短’﹔對自稱有特殊背景或者與高級領導及其親屬有關系的人的話千萬不能信,信了就上當﹔私人會所和高檔娛樂消費場所千萬不能進,進了就可能掉進‘黑洞’﹔不義之財千萬不能收,伸手必被捉﹔僥幸心理千萬不能有,一失足會成千古恨!”
人“咬人”,當然不會像動物咬人那般血腥,但自衛中的本能“撕扯”也足以讓沾腥者大傷元氣,甚至同歸於盡!
如今,許多人認識到,“官是一個風險職業”。的確,做官就有權,權就是一塊“肉”,不管腐不腐,“蒼蠅”都會時時圍著你飛,“嗡嗡”著說些親情緣分,伺機分享權力的油水。此時,大權在握者的貧富、榮辱隻在一念之差、一步之遙。為什麼一些人耐不住誘惑?因為風險來臨之際,當事者往往不覺有風、不知有險。
常言道:出事前大家好,出事后相互“咬”。這便是與社鼠城狐交往的規律。
(黑龍江《黨的生活》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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