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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大大告誡省部級領導: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權壓法的擋箭牌

人民日報政文

2015年02月03日20:47   來源:騰訊微信

原標題:習大大告誡省部級領導: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權壓法的擋箭牌

習大大昨天到了中央黨校,給齊聚在那兒學習如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省部級高官們“上了一課”。講了什麼呢?今天媒體上的報道中,“不尋常”、“抓住關鍵少數”等說法鋪天蓋地。說起來這些都對,可為什麼“不尋常”?怎麼抓住“關鍵少數”?據說答案都寫在新華社的通稿裡了,正哥哥試著為你梳理梳理。

要想一把抓到講話的要害,請一定注意習大大的這句話:“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

近些年來,法治早已是從上到下的共識了,可每次官方一提到建設法治要堅持黨的領導,網絡輿論裡就會有反彈,說這是“權大於法”。這當然有一些“公知”觀點偏激的原因,但似乎板子也不能隻打在他們身上。在黨內政治生活中,有不少領導干部沒把自己擺正,把“黨的領導”庸俗化,把“依法治國要堅持黨的領導”曲解成“黨員領導干部超越憲法法律”,不然怎麼體現“領導”?有這種理解的領導干部,扯著“堅持黨的領導”的大旗在法治面前挂羊頭賣狗肉,把個人私利、個人意志隨意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有這樣的思想認識,又常常有這樣的實際案例,自然會給人留下攻擊的口實,也不利於社會認識的廓清。

這次習大大的講話,面對的正是領導干部,所以澄清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就是有的放矢。習大大是這麼說的:“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

習大大已經說得非常明確了,我們可以由此出發再直白些。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本身就要代表人民利益、回應人民意願,因而我國法律本身就是黨帶領人民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也可以說法律是由立法機關通過立法程序加以明確的執政黨的政策。過去,黨的政策形成以后,不經法律化就直接執行,結果樹立不了權威、形成不了制度,被人當成了捏來捏去的“橡皮泥”,執行就無法到位。

近年來,黨的執政方式的一大轉變就是凡屬重大的政策都要法律化,通過立法機關變成國家的法律,讓法治正在成為黨治國理政的主要方式。既然是黨領導人民立的規矩,黨就自然要在這個規矩——“憲法法律”——的范圍內活動。

所以,那些以“堅持黨的領導”為名去“以權壓法”的人,恰恰是在自食其言來破壞黨的領導。為此,才有習大大在會上說的:“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

知曉這一點,就知道習大大此番講話的良苦用心。孔子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這是專門說給手握權力者的,告誡他們你自己做得正,下面的風氣就自然正了,這就是講法治首先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原因。中國的文化特別講究上行下效,老百姓不也常說“上梁不正下梁歪”嗎?這些“封疆大吏”要是對法治的認識有偏差,到了底下就會“差之毫厘,謬以千裡”。

所以,這次講話才顯得“不尋常”,“不尋常”是因為意義重大——上次習大大跟縣委書記座談,解決的是國家治理最一線的問題﹔這次習大大給省部級領導干部講課,解決的是依法治國的思想認識問題,層次不同,側重自然也有異。

會開了,課學了,李克強總理說的“法治大考”就算通過了?遠遠沒有。知道了就要做,但畢竟知易行難,建設法治中國的道路還很漫長,需要克服的困難還很多,所以習大大還說了:“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這句話的意思不光是黨紀國法不能當擺設、任人捏,更意在要嚴格執行。

同樣的意思,習大大當年在《浙江日報》的“之江新語”專欄裡已經說得很清楚,在一篇題為《莫把制度當“稻草人”擺設》的文章中,他開門見山:“各項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說立行、嚴格執行,不能說在嘴上,挂在牆上,寫在紙上,把制度當‘稻草人’擺設。”

還是習大大曾多次引用的古語:“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該說的都說了,這場“法治大考”才剛剛拉開序幕,剩下的就看領導干部們回去怎麼嚴格執行,交出一份讓人民群眾認可的答卷了。(來源:人民日報政文 記者 張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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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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