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第十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15年1月18日至19日在杭州舉行。
省委書記夏寶龍出席全會並作重要講話。省委常委和有關省領導出席會議。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這次全會的主要任務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的部署,回顧總結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務。全會由省紀委常委會主持,審議通過了任澤民同志代表省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堅持依規治黨、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工作報告。
全會認真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工作報告的精神。一致認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站在黨和國家全局高度,充分肯定一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反腐敗斗爭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著重強調要加強紀律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特別是對遵守政治規矩進行了全面闡釋,強調要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體現了崇高的黨性品格、擔當精神,對加強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全會工作報告,回顧了2014年取得的成績,總結了近年來的工作體會,提出了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指導性和針對性。夏寶龍同志在省紀委十三屆四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監督管理,促使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守紀律講規矩,扎緊扎密制度籠子,全力以赴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全省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干部要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全會指出,一年來,經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四風”問題和腐敗蔓延勢頭得到有力遏制。各級黨委(黨組)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抓好任務部署和工作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業主責,抓住“牛鼻子”,逐級推動各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嚴明黨的紀律,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深入推進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強化監督執紀職責﹔積極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全面深化“三轉”,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
全會認為,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的明顯成效,是中央紀委和省委強有力領導的結果,是各級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主抓直管的結果,是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聚焦主業、履行監督職責的結果,也是各地各單位齊抓共管、廣大干部群眾大力支持參與的結果。全會總結了近年來的工作體會:一是必須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的反腐敗決策部署,保持堅強政治定力﹔二是必須堅定不移抓好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的落實,形成全省上下一起抓的局面﹔三是必須堅定不移推進各級紀委“三轉”,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四是必須堅定不移從嚴執紀,確保黨的紀律成為剛性約束﹔五是必須堅定不移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提供強大支撐。
全會強調,做好2015年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的部署,堅定信心決心,保持政治定力,堅持依規治黨,全面從嚴治黨,堅守陣地、鞏固成果、深化拓展,進一步嚴明紀律、嚴糾“四風”、嚴懲腐敗,堅持不懈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第一,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促使黨員干部守紀律、講規矩。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深入開展紀律監督和教育,促使黨員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明組織紀律和組織原則,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問題,嚴肅查處欺騙組織、對抗組織行為。加強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証政令暢通。
第二,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全力抓好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建立健全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有效機制,研究制定問題線索處置、案件查辦情況報告和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具體辦法。改革和完善巡視工作體制機制,緊扣“四個著力”,聚焦突出問題,創新方式方法,開展專項巡視,推進巡視“全覆蓋”。深化紀檢監察派駐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推進派駐監督“全覆蓋”,進一步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第三,深入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完善主抓直管機制,全面實施約談提醒制度,深化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定期報告工作。突出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第四,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加大正風肅紀、執紀監督和通報曝光力度,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深入整治黨員干部參加“酒局”、“牌局”和公款吃喝、旅游、送禮等問題,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動向,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加強對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到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第五,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治病樹、拔爛樹,嚴肅查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嚴肅查處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以權謀私、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加大對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對轉移贓款贓物、銷毀証據,搞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必須納入依規懲處的重要內容。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及時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狠抓追逃追贓,堅決把腐敗分子追回來繩之以法。
第六,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和教育。加強對權力行使的全方位監督,扎緊扎密制度籠子,加大治本力度。著力防止利益沖突,嚴格執行省委有關文件,突出解決利用公款存放進行利益輸送、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投資入股等問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相關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訂工作。加強法律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加強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深入剖析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以來查處的典型案例,發揮警示、震懾和教育作用。
第七,鞏固深化“三轉”成果,打造忠誠、干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全面深化“三轉”,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積極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擔當起黨內監督的責任。嚴格落實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專職專用的規定。充分發揮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強作風和能力建設,帶頭踐行“三嚴三實”,發揮表率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切實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
全會號召,全省黨員干部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扎實工作,銳意進取,改革創新,不斷開創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局面,為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干好“一三五”、實現“四翻番”,建設“兩美”浙江、法治浙江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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