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雷怡安
待遇低、工作壓力大、風險高,這些是我國基層法官幾乎都要面臨的問題。一些人選擇了離開,而更多的人面對實際問題,卻依然堅守。
面對這樣一個群體,他們真實的工作狀況、內心想法是怎樣的?帶著問題,記者走進了蒲江縣法院。
承受工作、心理雙重壓力
2014年12月10日,蒲江縣法院民庭法官高紅城和平常一樣忙碌。上午的第一個庭審結束后,高紅城著一身黑色法官服回到辦公室,面對記者的採訪,高紅城並沒有法官一貫的嚴肅表情,不過他也隻有短短20分鐘的休息時間能坐下來聊聊。
在高紅城的電腦裡,記者看到他的全年工作量統計表,從2013年12月10日到2014年12月10日,民庭結案747件,分配給他個人的有397件案件,現已結案374件。“快到年底了,工作還得抓緊。”高紅城看著自己將近一年的工作量統計表說,“工作量確實很大”。
記者採訪高紅城的當天,蒲江縣銀河出租車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曹紀成再次來到法院,他來主要是聽出租車保險理賠糾紛如何宣判的。
三天前,他將事件情況說明交到了法院,高紅城接到案子后,立即和書記員到事故現場、出租車公司以及保險公司進行事件調查。繁瑣的調查工作需要一個星期甚至更多的時間,但因為手上還有其他案件,他們隻能將本案調查工作壓縮到一至兩天內完成。
“能夠在訴前調解成功,是我們最大的期望,這樣能避免矛盾的激化。”高紅城說。經過多次調解后,出租車公司並未和保險公司達成一致,最終他們還是選擇走司法程序。今天就是宣判的日子,曹紀成說他相信法院,因為他們的証據是充分的,保險公司是理虧的。
作為法官,高紅城一直秉持客觀公正的信念。然而公正並不能滿足當事人的所有訴求。法官在面對情與法的選擇上始終將天平更多地傾向於法。於是,一些期望過高的當事人會感到信任垮塌,甚至認為法官和另一方串通,導致訴求的達成與他們的願望不一致,這種偏見讓高紅城無可奈何,而這也正是法官這個群體所感受到的巨大壓力。
高紅城拿著一大沓審判材料,頓了頓,語氣低沉地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幾年前一個案子在宣判結束后,當事人一方採取了自殺行為。經過調查,法官在審理和判案中沒有偏頗或不當的行為,但是由於當事人自殺,造成了這名法官的職業污點和職業心理上的嚴重陰影,最終他選擇不再繼續擔任法官一職。
“雖然對於審判過程我們問心無愧,但是作為法官,我們不願意看到類似事件發生。”高紅城說。
工作量大、壓力大幾乎是所有基層法官面臨的共同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對基層法官工作量的統計顯示,目前,不少基層法官每年人均辦案數量已超過200件,有的甚至在300件以上,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2012年人均辦案數竟高達411件。除去雙休日和節假日,法官平均每個工作日的辦案數量超過1件。
有一些和高紅城共事過的年輕法官因為月復一月、年復一年的工作和心理壓力最終選擇了離開。有調查顯示,從全國基層法官流失的流向來看,離職法官選擇最多的是去其他黨政機關,佔比為31.6%,調到上級法院的佔比17.5%,調到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者從事律師職業的分別為1.5%和1.9%。
說到此,高紅城站起身看了看辦公室裡的年輕同事們,略顯激動地說:“培養一個法官真的很不容易,留住他們應該是司法改革的一個重要課題。”
面臨職級、待遇實際問題
相對於蒲江法院這樣的基層法院,還有一類法院更為基層——派出法庭。派出法庭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相當於法院的一個庭室,它具有法院的審判職能,履行法院審判職責。
黃玉彬是蒲江縣法院的派出法庭石象湖人民法庭的庭長,當高高瘦瘦的他穿一身法官服出現在記者面前時,頗有些威嚴的氣質。
2011年設立的石象湖人民法庭總共由4人組成,一名庭長、一名書記員、一名訴訟服務人、一名法警。這4個人要管轄成佳鎮、朝陽湖鎮和白雲鄉三個鄉鎮,共計17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3.1萬人口的各種民事、刑事案件。
對於派出法庭的法官來講,下鄉調解是基層法院的重要工作。記者見到黃玉彬已是午飯時間,因為下午還要到一個村民家裡進行糾紛調解,黃玉彬的午飯時間隻有10多分鐘。吃飯時,黃玉彬幾乎沒有說過話,匆忙而內斂。
吃完午飯,黃玉彬和書記員何嬌回到法院,法警關好了法院大門,將“法官出外辦事,有事請打電話”的牌子豎立在院門口。“這樣方便需要咨詢、調解糾紛的村民能夠及時找到我們。”黃玉彬說。
到了村民屋外,村民卻因為有事外出。面對這樣的情況,黃玉彬已經習慣了,“我們多跑幾次不要緊,隻要能找到當事人,調解他們的糾紛就好”。
然而,想要成功調解好糾紛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一次,他們去調解一樁民間糾紛案,雙方當事人在互相指責時都很強勢,堅決不退讓,而遇到需要調解的關口時又都不發表意見,各自抽煙,一冷場就是幾個小時,這樣的情況持續了一個多月。不少村民甚至希望通過家族裡的人來解決矛盾,他們認為那些人才說得起話。
在黃玉彬看來,建立老百姓的法律信仰、樹立法官的權威性顯得尤為迫切。
另一方面,職級低、待遇低似乎是所有基層法官面臨的問題。干了三年庭長,黃玉彬的工資也隻有3000元,一年下來不到4萬元錢,如果干一輩子庭長,最終的職級隻相當於一個副科級。而剛剛大學畢業到法院工作的年輕人工資可能就隻有1000多元。
相比較西部地區,在東部一些基層法院,法官的工作也隻有2000元左右。低收入水平和高工作壓力導致不少法律專業學生不願到基層法院,寧願選擇和專業毫無關聯的其他行業。書記員何嬌已在石象湖法院實習了一年,因為是實習,所以沒有工資,隻有微薄的一點補貼。“基層法院的人手很少,所以我一畢業就被調到這裡來實習,現在還沒聽說有其他實習生來。”(責編:彭納)
破解基層法官流失現象
當前破解基層法官流失現象,首先要解決法官的定位問題。法官所行使的是國家審判權,其職業有著自己的特點。法官在人格、物質上必須具有獨立性,否則很難公正行使其權力,所以,必須將法官的定位擺在更高的位置上。
其次,要適當提高法官的待遇。法院的財務保障必須有地方立法作為保障,每個法院的經費要進入立法預算,做到公開透明,不能讓下級法院求上級法院給錢。同時,人財物統一管理,不能成為大鍋飯。要充分考慮地方差異,根據當地的財政、經濟、物價等因素制定收入預算,避免收入待遇冷熱不均。
此外,還需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官職業保障體系。省一級成立專業的法官選任委員會,由各級法官代表、人大、政協的專家組成,專門負責法官的提名、流動,確保法官的選任提拔更加公平、公正,對法官的管理和評價更加符合其職業特點。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主任賀小榮
(《四川黨的建設》(城市版)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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