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檢方昨天通報,經過依法審查,豐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對尹相杰批准逮捕。
昨天約16時,“北京檢察”和“豐台檢察”同時發布消息稱,2014年12月31日,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經豐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於2015年1月7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對尹相杰批准逮捕。
據北京警方通報,12月25日18時許,警方根據群眾舉報,在朝陽區一小區內將涉毒人員尹某某(男,45歲,歌手)抓獲,現場起獲冰毒等毒品10余克。經現場檢測,尹某某尿檢呈甲基苯丙胺陽性。經審查,該人對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為供認不諱,隨后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尹某某就是歌手尹相杰。
據悉,在2007年“保奧運禁毒品志願者在行動”活動中,尹相杰曾從市公安局領到禁毒宣傳員聘書,被聘為北京禁毒教育義務宣傳員。(記者 駱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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