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7日在京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獲悉,我國宗教教職人員納入社會保障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在自願基礎上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6.5%,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89.6%。
據介紹,為妥善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2010年2月,國家宗教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民政部、衛生部下發了《關於妥善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並部署各地開展宗教教職人員社保工作。截至目前,符合條件的已全部納入低保和五保供養保障范圍,做到了應保盡保,實現了社會保障體系對宗教教職人員的全覆蓋。
國家宗教局局長王作安表示,將宗教教職人員納入社保體系,使其享受與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是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具體體現。宗教教職人員納入社保,減輕了經濟負擔,解除了后顧之憂,能夠更加潛心研究教義、履行教職、從事教務,有利於教風的改進和宗教的健康發展。(新華網北京12月17日電 記者史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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