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土地使用綜合改革 如何點“地”成金?(圖)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土地改革的決定,讓土地改革再次成為熱點。“任何改革,都要抓住龍頭,牽住牛鼻子,不然路子走不寬、走不遠。”寧國市委書記錢沙泉深有體會地說。土地改革,正是農村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龍頭”和“牛鼻子”。作為全省唯一的統籌城鄉土地使用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早在兩年前,寧國就掀起新一輪土改熱潮,如今“土地變股權,農戶變股東,有地不種地,收益靠分紅”,已成為寧國農村的新鮮事。
土地變股權,收益靠分紅
“家裡4畝多田地,不但不需要耕種,每年還能收到每畝600斤水稻的租金。 ”對於土地入股,寧國市南山街道萬福村村民程澤山很是滿意。老程在外打工,父親已71歲,過去家裡田地沒人種、沒人管,隻能荒蕪著。現在參加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轉出去后,既不用擔心沒人耕種,每年還有固定紅利。 “這種土地利用方式,大伙都覺得挺好”。
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士介紹,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是農村最基本的經濟制度,對於農村發展具有牽動作用。依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集體土地為村民小組集體所有,村民小組絕大部分土地因經營承包、開發利用,其使用或承包經營權分散在農戶。現實中,土地權利的“碎片化”,為按照規劃集中開發利用和經營帶來了很多困難。
2011年,寧國市被省國土資源廳批准為全省唯一的統籌城鄉土地使用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縣。當年,寧國市政府就明確:按照自願原則,農戶可以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和宅基地使用權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實現土地依法有序流轉。按照合作社章程,合作社對入股的土地進行經營管理。寧國市常務副市長劉發明透露,試點當年成立的寧國市畈村營盤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寧國市大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分別達到281公頃和165公頃,很多荒蕪的土地被利用起來。
“允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實行有償使用和流轉。 ”劉發明笑言,寧國市兩年前出台的這一條規定,非常符合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目前,全市已成立30余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變股權后,農民不愁收益,也盤活了農村經濟。從事生態農業休閑旅游開發的太陽禽業公司,便是這一土改新舉措的受益者。兩年前,畈村營盤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其經營管理的集體土地,以租賃土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提供給該公司。如今,項目已紅紅火火“干”起來,農民安置新區也已先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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