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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先行,做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 張軍
2013年07月29日14:4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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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尚法先行,做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

十八大報告通篇貫穿了社會主義科學、民主和法治的精神,是一篇閃耀著馬克思主義真理觀的光輝篇章,作為一名法律人,我們更加關注報告中有關法治問題的闡述。讀完報告全文,有一個深切的感受,就是法治的精神和內涵在報告中幾乎無處不在、貫徹始終,作為法律人,我們既深受鼓舞,更感到責任重大。尚法先行,做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我們責無旁貸。為此,筆者不揣淺陋,基於個人的理解,將對十八大報告法治內涵體會報告如下:

一、進一步強調依法治國、報告通篇貫徹了社會主義法治的精神和內涵

報告強調指出,“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這一重要論斷表明,社會主義法治將在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經濟生活等各個方面發揮更加全面、更加深刻、更加重要的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更加注重規則之治,強調法治思維、依法執政。報告強調指出,“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保証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這裡的“法治思維”強調的是領導者思想觀念的轉變,執政理念的轉變,領導干部要把已習慣的行政思維轉變為法治思維,依法執政﹔“法治方式”強調的則是行為准則,領導干部的一切行為、決策要以法治為指引。這是我們黨第一次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寫入行動指南,強調了規則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性,改變長期以來存在的法治工具主義傾向,樹立法治的尊嚴和權威,這將從實質上影響中國法治未來的進程和走向。

(二)更加注重法治體系建設、強調全面推進國家各項工作的法治化。報告進一步提出“加快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將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16字方針深化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針,表明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由“法律體系”進入了“法治體系”建設新階段。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全面推進法治化的治理方式,全面落實“五位一體”總布局,促進現代化建設各方面相協調,促進生產關系與生產力、上層筑與經濟基礎相協調。

(三)更加注重法治精神,強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治內涵。報告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出法治在社會價值體系中已居於核心地位,發揮主流價值的主導作用,強調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征程中,要用法治航標來正確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法治將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共同信仰的基本價值觀念。

(四)更加注重規則公平,強調法律的平等保護。報告第一次在“權利公平、機會公平”的基礎上提出了“規則公平”,作為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項基本法治原則,包括立法層面的平等和適用規則時的平等。 “規則公平”即指制定規則時的平等,更強調基本權利不能因出身、職業、性質、財富等不同而區別對待,更加注重法律本身的平等。強調在規則層面讓社會中所有群體的利益以及每一個個體的權利受到平等嚴格的保護。

(五)更加注重發揮司法職能,強調維護法治權威。法律准確、有效、全面、統一的實施是法治建設的主要內容,司法是社會核心價值一個必不可少的平衡機制和保障機制。隻有憲法法律至上,才有法治的尊嚴﹔隻有司法機關能夠依法獨立的行使職權,定分止爭,才能樹立司法權威,維護社會公平穩定。如果不按規則辦事,有特殊的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那就不會有真正的法治。因此,報告再次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法律對於任何人都不能有例外,權不能大於法,個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責編:高雷、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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