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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絡問政下新聞執政的幾點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何能高
2013年07月29日14:4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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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於網絡問政下新聞執政的幾點思考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國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了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方式。新聞執政是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必然選擇。在互聯網發展極為迅猛、在網絡問政的新形勢下,要消除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不信任感,樹立司法的公信力,必須深入研究當今輿論生成、變化的規律,與時俱進,用新聞立政、新聞執政的方法來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在網絡中輿論中掌握主動,搶佔制高點和話語權,有效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和輿論引導工作,逐步樹立司法權威。囿於篇幅,筆者在此僅就網絡問政下的新聞執政問題作些思考,以求教同仁。

一、網絡問政的新形勢,凸顯新聞執政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所謂新聞執政,就指通過媒體新聞來執政,即運用媒體新聞來提高公共政策部門的執政形象、執政公信和執政的合法性,向廣大群眾傳播執政者的決策、方針路線和執政精神、執政理念以達到貫徹落實目的的執政方式。

“新聞執政”(Governing with the news)與傳統政治傳播中的“宣傳統治”(Rulling by propaganda)有著很大的不同,是一種較新的執政方式和做法。新聞執政的提法源於美國白宮發言人[ 參見百度百科。],從美國發端后,在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得到廣泛運用,有著較為豐富的成功實踐。如美國的執政者和政治家十分重視運用新聞來執政,該國圍繞“新聞性”制定政策,修改或制訂一項政策,一定要有新的內容並且會獲得人民群眾的歡迎。如果一項政策沒有新的內容,就不會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日本也非常重視新聞執政,如2011年日本發生特大地震后,政府掌握新聞發布的主渠道和制高點,及時主動地發布有關的准確信息。政府各部門發布自己職責范圍內的相關信息﹔各級地方政府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或信息通報會[ 吳懷中:《晒晒日本的“新聞執政能力”》,環球時報2011年03月22日。]﹔獲得了較好的效果。

在當今高度商業化、娛樂化、政治化的媒體社會裡,新聞執政已成為成功的政治和治國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當前,我國網民人數已達5億多人,高居世界第一,且仍在高速增長。網民在網絡瀏覽新聞,獲取資訊,了解時政,發表意見並形成強大的網絡輿論已成為我們中國網絡最顯著的特點,也成為我國公民參與政治生活、參與社會生活的最顯著特點。而國內網上網下的一些“水軍”、“網絡推手”和境外敵對勢力也在互聯網上興風作浪,這就增加了網絡空間的復雜性、網絡問政的長期性,這就需要我們樹立網絡立政和新聞立政和新聞執政意識,充分發揮好傳媒媒體和網絡等新興媒體的作用,佔領輿論的制高地,爭取輿論的話語權,通過新聞立政來做到新聞執政,通過及時發布正面新聞,預防和減少負面新聞、輿論來執政,以聽取民聲和民意,最后做到爭取民意和民心,鞏固我們黨的執政地拉。

二、及時傳播和平等傳播,是新聞執政的主要特征

新聞執政的最大特征,是國家機關將有價值的新聞信息及時、有效地傳播。要做到及時有效,首先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新聞發布、有效傳播。而不能面對洶涌的輿情,久拖不決,遲遲不肯發聲。更不能“捂著”、“蓋著”,聽任公眾的質疑,聽任事態的發展。其次,必須樹立平等傳播的理念,將新聞信息,平等傳播給社會公眾。

當前,一些地方領導和干部仍然存在甚至崇尚、奉行“隻做不說”、“少說多做”等“低調”的執法理念,其原因主要是受傳統的思維觀念影響和現實體制的影響。在一些官員心目中,說多了,宣傳多了,一是存在“言多必失”的風險﹔二是存在被上級領導批評的風險,並由此擔心上級領導對此形成浮夸、出風頭等不好看法﹔三是存在被人民群眾監督和批評的風險。說多了,宣傳多了,官員的言行就暴露在媒體和公眾的眼前,被人批評為“作秀”在所難免,受公眾的監督也在所難免。因此,一些官員將不公開、不宣傳、少說話當作自己為官從政的法寶,並標榜自已“謹慎”、“穩重”,以求個人仕途上的保險和進步。殊不知,這與現代的民主政治不相符,與網絡問政的新形勢下新聞執政的要求不相符。

正因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受官本位意識的影響,一些地方領導對媒體還存在高高在上的意識,存在輕視媒體、抵觸媒體、害怕媒體的現象。被網絡熱炒的地方官員對媒體記者公開喝問:“你是准備替黨說話,還是准備替群眾說話”,就是官本位心態下居高臨下的典型例子,其他一些地方官員的“雷人語錄”,也同樣暴露了其在媒體面前居高臨下,“君臨媒體”的意識。與此同時,也有相當多的官員則存在害怕媒體的心態,“防火、防盜、防記者”就是其心態的真實反映。

在新的形勢下,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強化平等傳播理念,平等對待媒體,既不居高臨下小看媒體、矮化媒體、抵制媒體,也不視媒體記者為洪水猛獸,害怕媒體,做到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平等、及時傳播新聞信息,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立信於民。

三、健全新聞工作機制,滿足公眾的期待與要求,是新聞執政的必然要求

工作方法的好壞,新聞傳播的手段和新聞工作機制的好壞,直接影響新聞傳播的效果。新聞執政要求執政黨用最好的方式,最佳的途徑和健全的新聞工作機制,將自身的方針、政策、目標和作為及時有效地傳播給人民群眾,不斷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引領人民群眾共同前進。

而要滿足社會公眾的要求,必須抓住社會公眾的“眼球”。 而要抓住社會公眾的“眼球”,必須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作用,讓媒體成為國家機關與社會公眾的橋梁。

當前,國內媒體的市場化給中國媒體的生態環境帶來巨大的變化。市場化帶來激烈的媒體競爭和市場競爭,為吸引眼球,獲得市場份額和經濟利益,媒體的運行、媒體的內容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商業化的特征。尤其是都市類媒體、網絡媒體、手機報媒體等新媒體,為了吸引社會公眾的眼球,賺取盡可能多的廣告費、發行費,在新聞報道、時事評論和宣傳策劃中,爭相以市場為導向,無論從報道形式還是報道內容上都對各級機關媒體形成了巨大的挑戰。有的新媒體甚至將商業化、娛樂化與泛政治化結合在一起,隻要出現能做大的負面新聞,就打著“監督”的旗號,聽任網民政治化、情緒化地發泄,以達到吸引眼球,放大輿論的目的。而廣大網民對政治生活的積極參與,對公權力的積極監督,對民主政治的熱情呼喚與期待,也是一些負面新聞能夠迅速傳播的重要原因。

在這種形勢下,各級黨政部門、各級人民法院,必須改進自身的宣傳方法,健全自身的新聞宣傳機制。

一是要充分關注網民和社會公眾的所思所想,積極、主動提供內容豐富的信息和新聞,滿足其對公共事務的知情權。

二是要用網民和社會公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渠道,傳播好新聞。尤其要在用好傳統傳播渠道的同時,大力發揮博客、微博、QQ等最新新聞傳播工具,用網民和社會公眾都喜聞樂見的方式、渠道來加強新聞宣傳工作。三要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作為黨政機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作為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的重要渠道與雙向交流平台,新聞發言人制度起著引導輿論的作用和肩負著維護人民知情權的重任,黨政機關、人民法院不僅要與媒體搭建一座溝通的橋梁,更要通過新聞發布會,通過媒體為黨政機關、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搭建一座溝通、交流、互動的橋梁,並通過新聞發布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2003年“非典”期間的實踐証明,黨和政府建立新聞發聞人制度作用巨大,各地黨政機關近年來通過新聞發言人、新聞發布會來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當然,象“石首事件”這樣未及時發布新聞、未及時滿足群眾的知情權而導致的反面教訓也有一些事例。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証明,隻有不斷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及時發布新聞信息,才能消除人民群眾的疑惑,獲得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支持。

四是要建立健全網絡輿情評估、新聞宣傳風險估計、新聞信息發布等新聞宣傳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新聞宣傳工作。

(責編:高雷、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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