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實加強重點領域、重大問題的研究
按照黨的十八大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意見》提出了新時期繁榮法學研究的十個方面的重點研究任務,主要包括:圍繞形成並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加強對這個體系科學內涵、主要內容、形成標志等問題的研究﹔圍繞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對重點領域立法、科學民主立法和法制統一等問題的研究﹔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加強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法律問題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研究﹔圍繞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強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行政程序法制化、行政監督機制制度等問題的研究﹔圍繞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規范司法行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等問題的研究﹔圍繞平安中國建設,加強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以及信訪制度、調解制度等法律問題的研究,等等。
各地方法學會、各研究會要以此為指導,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研究項目和研究課題,進一步整合資源,集中力量,聯合攻關,形成一批高質量、有創見的重要理論成果。
三、全面提升組織推動法學研究的能力
要充分發揮研究會的法學研究的主力軍、主陣地作用。根據我國法治建設和法學學科發展需要,新組建若干研究會,加強跨學科、跨領域、跨部門的綜合研究。地方法學會要進一步抓好所屬研究會的建設,真正把工作開展和活躍起來,充分把作用體現和發揮出來。
要抓好研究成果轉化應用工作。要把好選題關,處理好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對策研究的關系﹔進一步深化與實務部門、法學院校以及社會各界的合作﹔拓寬轉化渠道,加大研究成果轉化推廣力度﹔健全成果評價、評審機制,既通過成果的轉化應用服務領導決策、服務法治實踐,又使理論在實踐中得以檢驗並不斷發展。
要進一步完善論壇機制。認真選題,精心策劃,加強調研,繼續辦好中國法學家論壇以及六大區域法學法治論壇、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中國法學創新講壇等重點論壇,打造論壇品牌,辦出特色、辦出亮點,提升論壇的水平、實效和影響力。
要不斷創新運行機制,培養、團結、凝聚人才。強化學術活動機制,繼續組織好學術年會、課題研究、學術交流、學術研討等。強化激勵機制,繼續開展優秀人才和優秀成果評選活動,進一步完善評選標准和程序。強化參與機制,通過學術征文、對外法學交流、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專題調研等活動,吸引法學、法律工作者廣泛參與法學會活動。(韓杼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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