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帶頭轉作風意義重大
中央帶頭轉作風並非僅僅是政治性意義,而是將從實踐上帶動各個層面的黨政機構的作風好轉
在中央轉變作風“八項規定”出台之后,全國多地都嚴格履行中央精神,積極實現轉變。
“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要以身作則,帶頭轉變作風,主動接受監督,為全系統作出表率。”四川省紀委、監察廳不久前出台《關於認真貫徹“八項規定”進一步改進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作風的實施意見》,省紀委、監察廳領導班子成員和省紀委、監察廳機關向全省紀檢監察系統作出承諾,明確提出了21條紀律要求,為全省紀檢監察系統立起一面“向我看齊”的旗幟。
“轉變工作作風這一舉措,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帶頭改變作風,對地方影響很大。上層領導作風的轉變,地方政府才能跟進。如果上層不主動,地方政府作風改進將比較被動,不會有任何改進。如果僅僅隻能按照上級領導意圖來工作,這樣的作風會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給財政也會帶來很多費用和負擔,實際上反過來助長了壞的工作作風。”汪玉凱說,“如果作風不改革的話,各級政府上行下效,從省級到市級直到鄉鎮,會帶壞整個黨風和社會風氣。因此,中央領導帶頭轉作風,不僅僅對領導者作風的轉變有影響,同時能夠帶動整個地方風氣的好轉,給地方政府減輕行政和財政上的壓力,得到老百姓的認可和擁護。”
中央轉變作風的“八項規定”出台之后,也為接下來反腐工作的重點指明了出路。
汪玉凱認為,中央帶頭轉作風並非僅僅是政治性意義,而是將從實踐上帶動各個層面的黨政機構的作風好轉。“這個制度的開頭非常好。我們應該以‘八項規定’清理陳舊的規則,該清理的清理廢除,並以‘八項規定’為原則進一步細化,例如對於官員出行、離退休待遇作出制度化規范,圍繞作風問題對反腐進行制度化框架的設計,使得‘八項規定’在全國得到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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