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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人大代表撞人亮証走人?

湛江交警回應稱車輛已扣將依法處置,雙方當事人接受採訪還原現場
2013年01月14日08:36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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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說

陳先生:她認為我是撞車黨

陳先生及其家屬曾接受過南方電視台記者的採訪。據他及其家屬介紹,上月29日,他騎著電動車在經過湛江市人民大道與解放東路交界處的一條斑馬線時,被一輛小車撞倒,右腳掌到小腿位置被碰傷淤腫,痛得他當場走不了路。

據其稱,當時小車上的女司機認為沒有撞到他,淤腫處也不見流血,懷疑他是撞車黨。隨后,陳先生的兒子及一幫朋友趕了過來,拿出手機拍攝取証。陳先生兒子說,他拍照時發現對方車上有個人大會議出入証,結果女司機說“拍什麼拍,沒見過人大代表啊”。

最后,在陳先生及其家人的一再堅持下,這位女司機讓同事陪同陳先生去醫院治療。

女司機:亮証離開不是事實

昨日下午,南都記者了解到,與陳先生發生糾紛的女司機名叫王梅芳,確為湛江市人大代表、廣東海洋大學水產學院的教授。昨日傍晚,王梅芳接受採訪時解釋了她與陳先生之間的糾葛。

她說,當時她緊急剎車,下車發現與陳先生的車並沒有碰在一起,以為沒有撞到對方。但陳先生說腿上被撞出一個包、很痛。“我和同事上去查看,對方腿上是有一個地方鼓起來,但我們覺得那是舊傷。”王梅芳說,老人把電動車從小車一側推到車頭並給兒子打電話,並稱快被人軋死了,“這時我就有點覺得他是故意撞的”。

王梅芳稱,她雖然懷疑對方有故意撞車嫌疑,但始終配合交警處理現場,也請同事送陳先生去醫院治療並兩次支付治療費。

王梅芳說,網上說她亮人大代表証且不理陳先生自行離開不是事實,但“我的車的確有3年沒有年審了”。(南方都市報記者 周鬆柏)

(責編:吳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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