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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2)
羅廣武
2008年05月05日09:07 來源:
光明日報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2)--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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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考古發現表明中國的新、舊石器文化是自成體系的
就我國至今發現的資料及研究結果來看,距今1萬年以前的石器文化大體屬於舊石器文化,距今1萬年至4000年前的石器文化大體屬於新石器文化。
中國現代考古學家蘇秉琦在為白壽彝總主編的《中國通史》第二冊所寫的序言中指出:“正如中國的遠古人類化石有其自成體系的特征一樣,中國的舊石器文化也有其自成體系的特征,而且表現得更為鮮明一些。……如果說中國舊石器文化富有特色,自成體系,那麼中國新石器文化也是這樣,隻不過內容更加豐富,譜系更加繁復罷了”(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第2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序言)。中國的遠古人類化石有其自成體系的特征,即全部屬原始蒙古人種。中國的舊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也都有其自成體系的特征,即彼此都有一定的聯系,且與中國以外的其他舊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有較明顯的區別。
西藏的舊石器考古工作,由於僅限於地面採集,沒有相關地層方面的佐証,其可靠性還很難說。已獲得的標本,以蘇熱的舊石器最為久遠,大約距今5萬年前。其他標本,多為距今1萬年前。西藏舊石器同屬一個文化傳統,其類型和加工技術與內地舊石器較為接近,尤其與華北舊石器近似。甘肅的舊石器也屬華北舊石器系統,而且是由東向西傳播的。因此可以設想,華北的舊石器文化是經由甘肅、青海傳播到西藏的。
西藏新石器時代遺址大體可分三種情況:(1)不見陶器、磨制石器,隻見細石器和大型打制石器或單純細石器的新石器地點,年代多在新石器時代早期﹔(2)細石器和陶器、磨制石器等共存的新石器遺址和地點,年代多在新石器時代中期﹔(3)不見細石器的新石器遺址和地點,年代多在新石器時代晚期。
細石器和陶器、磨制石器等共存的典型代表是昌都卡若遺址,它代表了西藏高原東部地區以農業為主、兼有畜養,狩獵佔有重要地位的經濟文化類型。卡若文化更多地是受到馬家窯文化的影響。而馬家窯文化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個分支,仰韶文化又是由華北早期新石器文化發展而來。
中國華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主要發現於黃河中游和漢水上游地區,包括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大地灣文化和李家村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大體在公元前5500-前4800年之間。它們都早於仰韶文化,又都與各地區的仰韶文化存在淵源關系,因此,有人把它們統稱為“前仰韶”時期新石器文化。仰韶文化,屬黃河中游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其分布以渭、汾、洛諸黃河支流匯集的中原地區為中心,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約為公元前5000-前3000年。馬家窯文化,屬黃河上游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主要分布在甘肅省,以隴西平原為中心,東起隴東山地,西到河西走廊和青海東北部,北達甘肅北部和寧夏南部,南抵甘南山地和四川北部。它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個地方分支,故又名甘肅仰韶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約為公元前3300-前2000年。目前普遍認為它是繼承仰韶文化而逐漸向西擴展的。
西藏新石器文化與甘青地區的新石器文化的確有不少相似之處,反映出這兩個相鄰地區在原始時代的關系比較密切。不過,當我們進一步追溯其根源時,卻發現西藏的新石器文化中有些因素明顯是中原文化的影響,甘青地區不過是中原文化向西傳播的通道而已。因此可以設想,西藏新石器文化的傳播路線大體是:中國華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黃河中游地區的仰韶文化→黃河上游地區的馬家窯文化→西藏的卡若文化→雲南白羊村和大墩子的新石器文化。
考古學的証據表明,早在1萬年前到4000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和新石器時代,西藏史前時期的文化就同中國華北的舊石器、新石器文化建立了千絲萬縷的聯系,並且融入自成體系的中國考古文化的大圈子內,成為中國遠古文化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中國現代史學家田居儉在其《必須尊重中華民族的歷史淵源》一文中,概述了包括西藏歷史在內的中華遠古歷史在中國土地上發展的基本脈絡:“近代以來,歷史學者通過對歷史文獻與田野考古、古人類學、古文字學、民族學等資料的綜合研究,厘定了中華遠古歷史在中國土地上發展的基本脈絡:由‘猿人’(雲南元謀猿人、陝西藍田猿人、北京猿人等)、‘古人’(廣東韶關馬壩人、湖北長陽人、山西襄汾丁村人等)和‘新人’(廣西柳江人和來賓麒麟山人、內蒙古和寧夏的河套人、北京山頂洞人等)三個階段構成原始群時期,經以河南仰韶文化和浙江河姆渡文化為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時期,以山東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為典型的父系氏族公社時期,到從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的唐堯、虞舜、夏啟、商湯時期,再到奴隸社會發展鼎盛的殷商、西周時期,以及此后奴隸社會衰亡與封建社會產生、發展和衰落的漫長時期。考古學家更証明:‘中國文明的產生,主要是由於本身的發展﹔但是這並不排斥在發展過程中有時可能加上一些外來的因素、外來的影響。根據考古學上的証據,中國雖然並不是完全同外界隔離,但是中國文明還是在中國土地上土生土長的’(夏鼐:《中國文明的起源》第80頁,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即使主張中國文明起源‘外因決定論’的西方學者也有人承認:‘不用說,中國的歷史是偉大的,它根植於遙遠的古代。在千百萬年中,中國一再表現出非凡的穩定性和對於古代傳統的忠誠。在這個古代,在中國的遠古時代,確實有不少稀世的、獨特的、隻有中國才有的東西,因而似乎可以明顯地証明對古代中國文明百分之百的土著性表示任何懷疑都是不對的’([俄]列·謝·瓦西裡耶夫:《中國文明的起源問題》中譯本第366-367頁,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原載《求是》雜志2006年第3期)
藏族人屬於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
大約在距今5萬年前,人類體質發展到晚期智人階段。與此同時,世界上三大人種(即東亞和北美的蒙古人種,歐洲與西亞的歐羅巴人種,非洲的尼格羅人種)基本形成。中國境內的人骨化石全都屬於原始蒙古人種,而現代中國人基本上都屬於蒙古人種,因此可以說中國的晚期智人乃是我們的直系祖先。
而中國不同民族的出現則是三四千年前的事,大約始於商代早期。
我們知道,羌族的歷史同漢族的歷史同樣古老。在美國著名漢學家拉鐵摩爾(OwenLattimore,1900-1989年)看來,最初的漢族和最初的少數民族(包括羌族)本來是在同一地理環境中存在的同一種族,只是由於平原、山地、草原等地形差異及進化速度的不同,才逐步分化開來。
“中國地理范圍內逐漸加速的人類群體的‘前進’與‘落后’的分化……多半集中在同一地理環境中存在地方差異的范圍內。從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兩個起初模糊,但后來變得清晰的趨向:落后地區的社會組織逐漸形成一個進化遲緩的原始集團,而活躍地區的社會組織則與之分離,自行成為一個迅速進化的集團。到了后來,一個就成了‘蠻夷’,一個就是‘中國’。我並不是說少數民族人完全沒有進化。絕非如此。問題只是兩個集團進化的程度不同”([美]拉鐵摩爾:《中國的亞洲內陸邊疆》,唐曉峰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7-178頁)。
“(戎狄等少數民族)與東南及南方的少數民族一樣,是殘留於中國文化發展所及地區的后衛。他們在人種學上也許與漢族差別不大。也許他們就是古代住在整個華北的——包括西部黃土高原、東部大平原,也許還有蒙古及東三省南部的——漢族本源的民族中比較落后的一支”(同上,第223頁)。
以上觀點可以說明中國的漢族和各少數民族何以基本上同屬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以后的分化(以及融合)是族群遷徙和適應不同地域環境的結果。
中國古代羌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不斷地發生分化。其中最大的一部分不斷向東遷徙,同漢族發生了密切的聯系,並且最終融入漢族之中,從而對漢族社會歷史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一部分西遷進入新疆塔裡木盆地,與當地土著同化,成為現代維吾爾族先民的一部分﹔一部分遠遷至我國西南地區,成為今彝族先民的一部分﹔一部分遷至今四川西北部,逐步發展成現代的羌族﹔一部分留居青海,演化成今天的土族﹔還有相當一部分,則遷入青藏高原腹地,與青藏高原的土著居民相融合,發展成為后來的藏族。正如費孝通先生在《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樣:“羌人在中華民族形成過程中起的作用,似乎和漢人剛好相反。漢族是以接納為主而日益壯大的﹔羌族則以供應為主,壯大了別的民族。很多民族包括漢族在內從羌人中得到血液。”
按照大家公認的看法,西藏的文字是公元7世紀吐蕃時期創造的。因此,有關7世紀以前西藏歷史的記載,主要依據的不是歷史事實,而是傳說。傳說中悉補野部落的贊普從聶赤贊普開始共傳了31代,包括天赤七王、上丁二王、地列六王、德字八王、贊字五王等。一般推論,悉補野部落31代贊普經歷了六七百年,其起始年代應為公元前后,即西漢、東漢之交。
據漢文史籍所載,此時處於藏地附近的古羌人部落有女國、附國、蘇毗、大小羊同、黨項羌等。后來,隨著吐蕃勢力的擴張,這些古羌人部落先后被吐蕃王朝吞並,並逐漸融入藏族之中。這就說明,西藏高原的土著居民早在公元前后即與其他民族特別是羌族發生了密切的聯系。
現代科學已經証明,從人種上講,藏族人既不屬於歐羅巴人種(即白種人),更不屬於尼格羅人種(即黑種人),而是屬於蒙古人種(即黃種人),是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
以下是一些現代科學資料:
“人類學家的最新研究表明,西藏人與其他地區的漢族和少數民族都源於以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為代表的中國北部的晚期智人。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的研究人員通過對西藏林芝地區發現的新石器時代人骨、現代西藏人頭骨特征,以及對現代藏族體征的連續研究發現,藏族的體質特征與中國華北、西北地區的少數民族和漢族最接近。……不久前,中科院古脊椎與古人類所的張振標副研究員通過對西藏發現的細石器文化及1957年在雅魯藏布江和尼洋河匯流處的林芝村發現的新石器時代人骨研究推論,人類早在新石器時代已經勞動、生息於西藏地區。林芝人顱骨屬於蒙古人種現代人類型。他今天向記者介紹這項研究時解釋說,西藏藏族是由西藏新石器時代的古代居民為主體發展而來的。但是,后來隨著歷史的發展和人群的遷移,北部地區古代蒙古人種逐漸向南部和西南部擴展,其中有一部分進入西藏,並與當地居民不斷混血,最后形成今日的藏族”(原載1989年4月18日《人民日報》)。
“1965年復旦大學的老師和學生對咸陽民族學院的1542個學員進行了體質測量。這些學員來自西藏各地,代表了西藏地區藏族的基本體質特點。經過這次測量分析表明,藏族應屬蒙古人種。其體質特征如下:身材中等,膚色較深,為黃褐色,發型多為直發﹔眼色一般呈褐色,眼裂較寬,眼裂傾斜度外角略高於內角﹔具有蒙古褶﹔額傾斜度多直立,男性略較傾斜﹔眉脊略顯﹔面寬中等,屬中面型,女性稍闊﹔鼻根高度介於低與中等之間,女性偏低﹔鼻梁直,而鼻尖鼻基略向上翹,鼻孔大多為卵圓形,鼻型屬中鼻型﹔唇厚中等,但大多為凸唇﹔頭型屬中頭型。根據以上體質特征來看,現代藏族的體質特征與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類型最為接近。中國、朝鮮和日本的絕大多數人口屬於東亞種族類型。因此,藏族在種族上與我國絕大多數人口屬於同一個種族類型”(格勒:《略論藏族古代文化與中華民族文化的歷史淵源關系》,原載《中國藏學》2002年第4期)。
西藏最終歸入中國中央政權的有效管轄
公元626年(唐武德九年),唐太宗李世民登基,公元649年(唐貞觀二十三年),唐太宗去世﹔公元629年(唐貞觀三年),鬆贊干布登位,公元650年(唐永徽元年),鬆贊干布去世。二者在位時間相仿,去世時間僅相差一年。可以說,唐太宗和鬆贊干布是同時代的人。在中國(包括漢族和藏族)的歷史上,唐太宗和鬆贊干布都是雄才大略的君王。
鬆贊干布建立吐蕃王朝時,其勢力范圍南達泥婆羅(尼泊爾之舊譯),東抵西藏東南的門珞地區,西抵象雄,北面隔昆侖山與西域相接,東北則以唐古拉山脈為界與佔據今青海地區的吐谷渾相鄰,其勢力范圍大體與今天西藏自治區的范圍相當。但是鬆贊干布登位后,很快就向其周邊廣大地區展開了強大的武力擴張,這種擴張延續了近兩百年時間,它不僅使吐蕃王朝一躍而成為一個統治疆域極為遼闊、勢力空前強盛的高原王朝,而且吐蕃王朝的擴張也對中國的歷史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為什麼吐蕃王朝擴張的方向只是唐皇朝統轄的甘肅、陝西和西域,而不是向南方的印度發展?這裡的原因是不言而喻的。從拉薩到印度,雖然距離很近,但中間橫亙著高大的喜馬拉雅山脈,這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著名藏學家任乃強有言:“西藏與印度之交通,古昔取道於拉達克與克什米爾。近世由尼泊爾境,最近世英人探險喜馬拉雅,始開大吉嶺新道。凡此,皆須逾越喜馬拉雅之軀干,盤旋於懸崖絕坂之間,躑躅於冰天雪海之道,累月而后能至,絕難建設捷便和適之大道。”見任乃強《西康圖經》,西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58頁)。而從青藏高原到甘肅、陝西以及新疆,雖然距離遙遠,卻是居高臨下,具有難於被對方反擊的優勢。何況吐蕃人與甘肅、陝西及新疆的居民早有接觸,熟悉這裡的一切。
當然,吐蕃王朝偶爾也曾攻入印度。公元648年(唐貞觀二十二年),唐太宗遣王玄策使往西域,為中天竺(即印度)所掠,吐蕃發精兵與玄策擊天竺,大破之,遣使來獻捷。王忠在《新唐書吐蕃傳箋証》一書中為此條作注時指出:“吐蕃雖破中天竺國,並未向印度發展,其故當與吐蕃與東方各族關系更為親密,始終欲東向侵掠漢族農業社會有關。而自然與人為障礙亦有關系,11世紀時之瑪巴譯師雲:‘最困難是莫八塘,到了一個大荒原,連牛馬也困頓難行。行經喀那,氣候奇寒,雖在盛夏也要凍裂指膚。’絨‘和泥婆羅又氣候炎熱。恆河洪流,驚濤駭浪,令人畏怖!加以途徑邊荒,旱災時聞,盜匪遍地。’自然情況數百年當無大異,可知吐蕃實視入印為畏途”(王忠:《新唐書吐蕃傳箋証》,科學出版社1958年版,第33-34頁)。
五代宋遼時期,即從907年唐皇朝滅亡到1271年元皇朝建立之前,共計365年。這一時期中國內地總體上處於分裂狀態。吐蕃地區自841年朗達瑪遇刺、吐蕃王朝解體到元初八思巴封為帝師,即1270年之前,共計430年。這一時期吐蕃地區也處於分裂狀態。
從公元10世紀至13世紀前半期,處於分裂中的西藏社會逐步完成了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在此過程中,佛教在西藏再度興起。也正是在這一時期,藏民族從強悍走向衰弱,吐蕃王朝時期的尚武精神不復存在。一般認為,這是藏民族普遍接受佛教的結果。除了佛教的消極影響外,有沒有更深層的原因?
吐蕃王朝的強悍與它的奴隸制社會性質有關,與它習慣於掠奪和戰爭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有關,與它以畜牧業為主、以農業為輔的經濟條件有關。吐蕃王朝統治的地區,不僅包括雅魯藏布江河谷的農業地帶,而且包括以畜牧業為主的整個青藏高原。與農業比較,畜牧業具有更大的流動性,需要更大的地盤,在人口的壓力下,必然要求向外擴張。這種經濟條件,孕育了吐蕃王朝的尚武精神。
吐蕃王朝分裂以后,情況發生了變化。青海高原以游牧為主的部落脫離了拉薩的管轄。西藏范圍的縮小,使得河谷地帶的農業更加重要,草原畜牧業下降到次要的地位。隨著農業在整個經濟中地位的上升,一個極其重要的現象出現了,這就是“谿卡”——封建庄園的普遍建立。封建庄園把農奴緊緊束縛在土地上,吐蕃王朝時期的巨大流動性和擴張性不見了,整個社會不再需要尚武精神。當然,藏族普遍接受佛教,對於重新塑造一個民族的性格也有重要的作用。
譚其驤在談到元朝建立對於中國歷史發展的重大意義時說:“在12世紀我們這個中國分成七八塊,長江流域、珠江流域是南宋,東北和黃河流域是金,寧夏、甘肅的河西和鄂爾多斯這一帶是西夏,雲南是大理,新疆是西遼,西藏是吐蕃,分裂成許多部落的蒙古高原上是蒙古各部、突厥各部,整個中國分成七八塊,每一塊中間還不統一。由於從成吉思汗到忽必烈祖孫三代的經營,才出現了一個大統一的局面,這個大統一的局面是多麼珍貴啊!”(譚其驤:《長水粹編》,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頁)
1247年,西藏宗教領袖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同蒙古皇子闊端在涼州(今甘肅武威)議定了西藏歸順的條件。1271年,蒙古汗政權定國號為元,不久后統一了全中國,創建了繼漢、唐皇朝之后中國各地區、各民族大統一的中央政權,西藏成為元皇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個行政區域。13世紀以來,西藏始終置於中國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僅這一點就比美國建國要早5個世紀。此后歷經明、清、民國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西藏始終置於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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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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