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第一貪案”轟動當時
陝西省委2月5日的通報稱,“經查,1997年至1999年,龐家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48萬元﹔違規批准設立寶雞市財政証券公司(以下簡稱寶証公司),寶証公司累計造成損失達3.16億元﹔在負責寶雞市馮家山水庫取水工程建設中,嚴重失職瀆職,引水、輸水管線先后6次發生爆管,造成經濟損失1008余萬元﹔道德敗壞,與有夫之婦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
通報中重點提到了寶証公司的問題,這也是很多舉報人重點舉報的內容,當時此案在當地被稱為“寶雞第一貪案”。
1992年,當年成立的寶雞市財政証券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証的情況下,長期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活動,違規超額發放國債,用於投資酒店業、房地產、期貨交易、炒股票等,致使9800多萬元國家資金到期不能歸還。
該案當時涉及金融証券單位、黨政司法機關近20余人,被檢察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涉案人員達15人之多。時任寶雞市財政局局長的李增邕被寶雞市中級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經法院查明,當日首犯,時任寶雞市財政証券公司總經理胥寶生、副總經理夏嘉陵在職期間,先后兩次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及賄賂現金共計370萬元人民幣,還數次挪用公款達470萬元,用於其私人公司進行營利活動。
本報2002年10月31日的一篇報道稱:“昨日,‘寶雞第一貪案’宣判,首犯胥寶生被執行死刑……2001年6月,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胥寶生、夏嘉陵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胥、夏不服,提出上訴。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復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胥寶生死刑,改判夏嘉陵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寶雞第一貪案”當時在寶雞人人皆知,轟動一時,影響極其惡劣。坊間對該案究竟給國家造成多大損失至今仍有不同版本議論,但都知道“數額巨大,錢夠拉好幾汽車”,也都知道,這些債務最后都不得不由寶雞財政逐年進行“消化”,也就是說,本應該用來正常投入社會的國家財政收入,不得不用來“堵住漏洞”。
針對此數額,知情人向本報記者透露,今年2月5日省委通報內容中“累計造成損失3.16億元”中的“3.16億”,是案發后經過審計部門長達數月的嚴格審計得出,“應該非常精准”。
“國債委主任”安然無恙
2月6日下午,本報記者見到了已經出獄的李增邕。這名已經64歲的前寶雞市財政局局長似乎知道記者來意,他說看到龐家鈺終於落馬,感到“大快人心”。李雖然在陝西工作多年,但一口湖南鄉音依然未改。
當時寶雞政界都流傳,龐家鈺因為有時聽不清湖南方言,便很不喜歡李每年在大會上作的財政收支和預算報告。早在1997年,就有傳言,“龐當上書記以后,李增邕的財政局長就該到期了”。李增邕也証實,龐家鈺的確不喜歡他。
他還証實,中紀委到寶雞后,曾叫他去談過話,詢問有關“寶雞第一貪案”的相關情況。他說,寶証公司是由時任副市長的龐家鈺親自批准成立的,而且,按照當時各地國債發行的模式,各地政府主管領導要擔任國債委員會主任,龐家鈺也不例外,他擔任了寶雞市國債委員會的主任。
李增邕說,在發行債券時,龐家鈺還曾於1992年8月3日批示:“已和財政局李局長商量由財政局講明政府同意字樣,由財政局自己審批。”但在1998年問題敗露后,多名涉案人員被抓時,龐家鈺卻突然稱此事他什麼都不知道,把責任全推到了李增邕的頭上。
果然,在后來檢察院的第一份起訴書中,當有確鑿証據能証明龐家鈺批准該公司成立以及同意發行國債的情節提訴到法院后,被法院打回。第二份起訴書中,凡是涉及龐家鈺與寶証公司關系的內容和字樣,就都不見了。
李增邕說,其實胥寶生和龐家鈺早就認識,在龐家鈺當晶體管廠副廠長的時候,胥寶生是財政局工交科的干事,主要和企業聯系,龐家鈺就熟識了胥寶生。以至於后來兩人才“那麼密切”,胥寶生違規超額發放國債后“財大氣粗”,一擲千金,是否給龐家鈺賄賂,“人死了,死無對証了。”
李增邕說,在1998年案發前不久,他曾勸告胥寶生,有什麼問題主動向組織交待,而胥稱,他和龐關系很好,龐不會搞他的。
后來,在司法機關對李增邕進行調查的時候,龐家鈺竟托人捎話給李,“你要是主動承擔‘責任’,我就可以判你三年緩刑還保留你公職,你要是不主動承擔,可以判你死刑!”
於是,1999年,在被刑拘於千陽看守所期間,李增邕便寫信給時任寶雞市委書記龐家鈺及其他寶雞市主要領導,認為龐家鈺擔任國債委主任應負此案的相關領導責任,而他自己雖然是財政局局長,但無權監管國債發放工作。
李增邕還向記者出示了財政部1997年國債28號文件和1998年國債7號文件,這兩個文件也表明,至少到了1998年,各地財政部門才有權對國債發放進行監管。
李說,他的反映信通過律師帶出去並呈給各位領導,但之后就有公安局的同志來看守所調查到底是誰把信轉出去的。李認為,“我是犯罪嫌疑人沒有錯,但是通過律師帶出去反映真實情況的信件,又何罪之有,龐家鈺調用公安人員來調查企圖封口,就是害怕把寶証公司扯到他這個‘國債委主任’身上。”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