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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城市政府應該從“劃槳人”轉變為“掌舵人”

2018年02月09日08:0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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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路上按】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圍繞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發表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思想深刻,對於我們深刻認識民生建設和社會治理的重大意義,落實以民為本、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近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了《習近平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建設論述摘編》。本書內容摘自習近平同志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0一七年九月十九日期間的講話、報告、演講、指示、批示、賀信等一百四十篇重要文獻,分九個專題,共計三百二十六段論述。其中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發表。該書第七篇重點闡述“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部分精彩論述如下:

我國進入了社會矛盾多發期,各種人民內部矛盾和社會矛盾較多,而我們的社會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還跟不上。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研究人口大規模流動、利益多樣化、社會信息化、思想文化多元化形勢下的社會管理規律,拓寬思路,完善體制機制,注重源頭治理,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依靠社會力量,堅持依法辦事和依法維權相結合,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2年12月15日)

要通過社會體制改革創新,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最大限度增強社會發展活力,充分發揮人民群眾首創精神,使全社會創造能量充分釋放、創業活動蓬勃開展。

——在武漢主持召開部分省市負責人座談會時的講話(2013年7月23日),《人民日報》2013年7月25日

各地區要盡快出台具體的、可操作的戶籍改革措施,並向全社會公布,讓群眾知道不同城市的落戶條件,安排好自己的未來,給大家穩定的預期和希望,爭取到二〇二〇年解決一億左右農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問題。

——《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1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594頁

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要以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為優先方向,樹立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理念,確保廣大農民安居樂業、農村社會安定有序。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81頁

重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快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農村工作千頭萬緒,抓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關鍵。無論農村社會結構如何變化,無論各類經濟社會組織如何發育成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地位不能動搖、戰斗堡壘作用不能削弱。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84頁

要建立和完善以黨的基層組織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各種經濟社會服務組織為補充的農村組織體系,使各類組織各有其位、各司其職。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685頁

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鬆,波濤洶涌也不行。要講究辯証法,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系,全面看待社會穩定形勢,准確把握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在具體工作中,不能簡單依靠打壓管控、硬性維穩,還要重視疏導化解、柔性維穩,注重動員組織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發動全社會一起來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7日)

交通擁堵是“城市病”的典型表現,也是大城市發展中最難以治理的突出問題。北京要把解決交通擁堵問題放在城市發展的重要位置,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綜合交通體系。對中心城區交通運輸,也要善用人性化的辦法,更加巧妙地疏解。

——《在北京市考察工作結束時的講話》(2014年2月26日)

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要著力提高干部素質,把培養一批專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作為重要任務,用科學態度、先進理念、專業知識去建設和管理城市。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4年3月5日),《人民日報》2014年3月6日

一個好的社會,既要充滿活力,又要和諧有序。社會建設要以共建共享為基本原則,在體制機制、制度政策上系統謀劃,從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堅持群眾想什麼、我們就干什麼,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多一些雪中送炭,使各項工作都做到願望和效果相統一。

——在浙江調研時的講話(2015年5月25日-27日),《人民日報》2015年5月28日

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絲毫不能放鬆。要重點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提高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要高度關注基層政權組織、經濟組織、自治組織、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發展變化的特點,加強指導和管理,使各類基層組織按需設置、按職履責、有人辦事、有章理事,既種好自留地、管好責任田,又唱好群英會、打好合力牌。

——在貴州調研時的講話(2015年6月16日-18日),《人民日報》2015年6月19日

城市的核心是人,關鍵是十二個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樂業。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滿意不滿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務狀況是重要評判標准。城市管理和服務同居民生活密切相關。老百姓每天的吃用住行,一刻都離不開城市管理和服務。

——《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2月20日)

戶籍制度改革涉及多方面利益調整,要加強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戰略研究,統籌推進土地、財政、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領域配套改革。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快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實現中央確定的到二〇二〇年解決一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的目標。建設用地指標分配要適應城鎮化趨勢,同落戶人口規模相挂鉤,同時要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維護好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將農民的戶口變動與“三權”脫鉤,以調動廣大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的積極性。

——《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2月20日)

市民是城市建設、城市發展的主體。要尊重市民對城市發展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鼓勵企業和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建設、管理。在共建共享過程中,城市政府應該從“劃槳人”轉變為“掌舵人”,同市場、企業、市民一起管理城市事務、承擔社會責任。隻有讓全體市民共同參與,從房前屋后實事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把市民和政府的關系從“你和我”變成“我們”,從“要我做”變為“一起做”,才能真正實現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2月20日)

要繼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出的指示(2016年10月),《人民日報》2016年10月13日

走出一條符合超大城市特點和規律的社會治理新路子,是關系上海發展的大問題。要持續用力、不斷深化,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增強社會發展活力。要強化依法治理,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治理頑症難題,努力形成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要強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標准,更多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要加快補好短板,聚焦影響城市安全、制約發展、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強綜合整治,形成常態長效管理機制,努力讓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淨。要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激發全社會活力,群眾的事同群眾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參與。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7年3月5日),《人民日報》2017年3月6日

(責編:孫爽、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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