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5日08:1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學習路上按】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整體設計,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淨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黨心民心,為開創黨和國家事業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証。習近平同志圍繞全面從嚴治黨發表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思想深刻,對於我們深刻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准確把握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和重點任務,堅定不移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於全面從嚴治黨論述摘編》,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書中內容摘自習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期間的講話、文章等八十多篇重要文獻,分十個專題,共計三百七十一段重要論述。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發表。其中,該書第十篇重點闡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精彩論述如下:
你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責任。決不允許出現底下問題成串、為官麻木不仁的現象!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黨和人民事業放到什麼位置上了?如果一個地方腐敗問題嚴重,有關責任人裝糊涂、當好人,那就不是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中央紀委要抓緊完善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辦法,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都要分清黨委負什麼責任、有關部門負什麼責任、紀委負什麼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對那些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不管是誰,隻要有責任,都要追究責任。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我強調一個問題,就是要全面落實黨組織的責任。黨的各項工作,所有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都有責任,要盡心盡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黨還是政,是管業務的還是管黨務的,自己給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紀委當常委、委員,認為只是挂個名、弄個待遇。其他方面這類情況也不少見。這種認識是不對的。擔任職務就要履行責任,這是黨交給你的一份責任。
——《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71-772頁
發現什麼問題查清什麼問題,不能裝聾作啞、避重就輕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94頁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100-101頁
各級黨委(黨組)不能當“甩手掌櫃”,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各級黨組織要按黨章辦事,把對黨組織的管理和監督、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對黨內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監督在標准上嚴格起來,在內容上系統起來,在措施上完善起來,在環節上銜接起來,做到不漏人、不缺項、不掉鏈,使存在的問題能及時發現,發現的問題能及時解決,解決一個問題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特別是要以嚴的標准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防止失之於寬、失之於軟,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這也是對干部最大的負責、最大的愛護。
——《切實把從嚴治黨落到實處》(2014年11月2日)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能不能擔當起來,關鍵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抓沒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現象,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各級黨委(黨組)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既要挂帥又要出征,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要進一步健全制度、細化責任、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要在鞏固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落實主體責任成果的基礎上,把責任落實到地市一級。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把紀律挺在前面,使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9頁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11頁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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