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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执纪“灯下黑”,纪检才能“自身硬”

士心

2017年01月04日08: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月3日晚8点,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了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据报道,后续的两篇篇名分别为《严防“灯下黑”》和《以担当诠释忠诚》。与此前的反腐大片《永远在路上》不同,这一系列专题片集中反映的是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如何把自己摆进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与表率意识。

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权力者,但同样是执掌权力者。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监督执纪问责权,能影响甚至决定许多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对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适用。一系列案件表明,纪检监察干部绝非“不锈钢”,天然就有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等于百毒不侵的“无菌室”“保险箱”。而一旦用于抵御、消除腐败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出现腐败问题,产生的危害更大,影响更为深远。

系列专题片带给人们的正是这样的警示。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中,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虽然只是司局级干部,但当一名四川老板来求他推动当地项目时,他立刻拿起红机给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的李春城打电话,请他关照,项目马上就签了协议。局级干部拿起红机就找副部级办事,一个电话就办成了,监督执纪问责权的威力可见一斑。而魏健则先后从这一老板那里,拿到上千万贿款。专题片首度对外披露的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干部罗凯等,则并不直接向地方官员提要求,只要有开发商找他办土地审批、工程项目等方面的事,他便通过饭局把开发商介绍给官员认识、让地方官员明白他与开发商之间的特殊关系,对方就心照不宣地给予照顾,开发商则送给罗凯等低价房、以公斤计的黄金等等。

发生在广东的朱明国案更为典型,这一案件牵涉多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时任广东茂名监察局副局长的陈重光,为获得职务调整,想方设法接近时任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每次多达50万、100万地送钱打点,行贿累计达400多万元,最终谋得茂名所辖化州市纪委书记一职。不难想象,这出手大方的巨额贿金背后,有多少腐败行为。后来为了谋得茂名市纪委副书记一职,陈重光又向时任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的钟世坚行贿,直至案发。而朱明国与钟世坚被查出的财物更是惊人,一个数额以亿计,另一个家中查出别人送来的酒就有上千瓶,虫草200多斤。从中更不难想象,他们监督下的官场,又是怎样的一个政治生态。

以往,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蛀虫”,都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在纪委,永远是监督别人查别人,别人监督不到他。有的更是目中无人,认为监督执纪大权在握,可以决定其他官员的政治命运。就如罗凯所说,纪委干部就跟过去的监察御史相似,“见官大三级”,更加恣意妄为。所以很早就有人提出了“谁来监督纪委书记”“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也正因如此,习总书记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才反复强调,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倡廉工作,不断打破“禁区”和“惯例”,呈现出改革开放以来从未有过的反腐力度。其中一个重要亮点,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起表率作用,敢于向自己开刀,“自己的刀就是要削自己的把”,清除“灯下黑”,打铁自身硬,给人们以极大的信心。当然,消除“灯下黑”,锻造自身硬,还需要有制度保证。要用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有关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明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权力制衡机制,规范一切权力运行,才能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重大命题,让“自身硬”有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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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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