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2016年12月28日08: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行政执法权限的收束、执法体系的优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特别是横向监督的制度确权,才是源头之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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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检查的名义,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随意搬拿店家商品,遭店家阻拦,执法人员则称是“依法抢劫”;湖北省武汉市路桥收费中心执法人员收费不成,直接锁车,声称“没有处理完,就不能离开”……湖北黄冈、武汉两地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言语及行为,让人大跌眼镜。虽然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已受到处理,但民众对基层行政执法乱象的质疑仍未平息。(《法制日报》12月27日)
公职人员说出的雷语很多,有些雷语不过是实话实说,暴露了隐藏在说话者内心的真实逻辑。“依法抢劫”就是新的一例。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应该向经营者提供相应执法依据,即使抽样检查,也必须出票购买而不能随意搬拿。“先搬了再说”的做派,确实与抢劫无异。因为穿着制服,打着抽检的名义,一些执法人员就产生了“依法”的幻觉,全然不把法律和程序放在眼中。
依法抢劫也好、锁车收费也罢,这些来自民众身边的“执法故事”,构成了人们对基层执法生态的直接观感。抛开极端的雷言雷语,类似事情并不少见。诸如不穿警服,不按要求出示执法证件的问题执法事件,恐怕每天都有发生,除去个人素质与执法人格的偏差外,更重要的原因还源自执法权的失控。
我们并不缺乏执法规章。但是在现实中,规章制度是一回事,执法的实际情况往往又是另外一回事。那些跋扈的执法人员未必不知道程序规定,但是破坏程序的代价实在太低,制衡权力的效果太差,给予了他们“任着性子来”的空间。可以说,“依法抢劫”虽是虚妄的,这种言语所对应的某种真实执法生态却不容否定。
“依法抢劫”不啻为“有权就有理”的生动诠释。它是行政执法权现实运行状况的一个注脚,对应的是执法权的不确定性和灰色生存状态。“依法抢劫”所折射的执法权的灰色化,恐怕有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处于同样一种执法生态之下,很难说这起事件中基层执法人员的跋扈粗暴只是孤例。不同的企业与商家所遭遇的不规范执法,或只体现为程度与形式的区别。
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了近四十年,但如“依法抢劫”所示,市场法治环境仍有诸多待强化与完善之处。不只是执法程序不当,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往往也是不少企业的负担。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中,“行政执法”一项指标得分率仅为57.93%。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依然存在。走出这种困境,仅仅曝光、处理个案已然很难带来整体上的改观。行政执法权限的收束,执法体系的优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特别是横向监督的制度确权,才是源头之治所在。
以反常识的荒诞面貌出现的“依法抢劫”之语,实在不值一驳。但正因为太荒诞,恰恰提示我们执法环境的改善仍处于从“反常识走向常识”的初级阶段,依法治国依旧任重道远。舆论围观这样的案例,若止于对个案的谴责,难免产生“吐槽无力”的感慨。个案背后真实的执法逻辑与执法生态,更应被决策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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