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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小事”考量党性“大事”

李鹏

2016年12月14日16:5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媒体首次披露了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从怒斥“有的党员说如果补交党费就要退党,党的观念淡漠到何种地步”,到透露六中全会有一名中央委员和一名中央纪委委员“请假”是因为中央决定对他们问责,王岐山这篇将近六千字的讲话中,透露出的信息量很大。(2016年12月2日《人民日报》)

过去一段时间,在一些单位,收交党费成了“老大难”问题,有的党员不催不交,还有一些人不在乎地说:“交个党费还这么麻烦,直接从工资里扣不就完了。”从经济账上看,没有按时交纳党费真算不上什么“大事”,每个人每月几十元党费和数千元的工资比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从政治账上来看,没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可是“大事”,违反的是党章,折射出的是党性。

党章第一章第一条作出明确规定,就是要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从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就要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中央组织部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包括自觉、按时、足额三个方面。自觉要求党费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按时则是强调党费是党员党性的体现,它承载了党员对党的忠诚、党员的身份意识及其使命担当,能自觉按时上交党费,表明党员能时刻意识到“我是谁”。足额则反映的是党员的责任意识,缴纳党费不是个人的经济负担,而是对党应尽的义务。如果以“退党”为砝码来逃避党费补交,那就不能称为合格党员,更谈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了。

党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党的建设功不可没。战争年代,党的工作经费紧张,无数志士仁人宁愿舍小家、献生命,也要交纳党费,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为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打下了基础。建国后,党费虽然已不再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但依然发挥着凝聚党的力量、规范党的组织、坚定党的信仰的重要作用,按规定交纳党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5.12”汶川大地震,450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重建,温暖着群众的心。

一粒沙里见世界。党费虽少,却大有文章。交不交党费像一面镜子,映照着共产党员对党情怀的高低和坚守信仰的深浅。做一名合格党员,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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