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远望
2016年12月13日15:07 来源:河南日报
干部召回制直击干部队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积弊,以制度的形式,向惰政问责,向懒政宣战,对于整天无所事事的“太平官”来说,无疑具有很强的震慑效应。
汽车、食品等产品不合格可以召回,懒政怠政、混日子不作为、不胜任的干部如何处理?伊川县的做法是:实行干部召回制。今年11月,伊川县委对首批三名工作水平低、工作成效差、乡镇党委不认可、机关干部评价一般的科级干部实行了召回,集中安排到县委党校进行学习培训。(见12月9日本报报道)
“为官不为”现象古已有之,当前整治“为官不为”,更有强烈的现实紧迫性:国家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改作风、敢作为、有担当,引领带动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不仅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治党必先治吏,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重拳整治“为官不为”。
干部召回制是一剂良药。根治“为官不为”,仅从道德层面进行约束显然不够,必须在制度上配套强有力措施。2015年7月,中央办公厅下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要求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干部召回制度,就是地方对这一规定的具体落实。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最早原本由贵州省黔西南州于2014年试行,推出后立即获得社会好评,一年多来,云南、贵州、新疆等地大面积推广此制度,数千名干部被召回。干部召回制直击干部队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积弊,以制度的形式,向惰政问责,向懒政宣战,对于整天无所事事的“太平官”来说,无疑具有很强的震慑效应。伊川县积极探索实施干部召回制,加大治庸问责力度,在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中走在了前列,值得各地借鉴。
召回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对问题干部的关爱。通过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处理措施,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干部“回炉淬火”“补钙加钢”,可以倒逼责任归位,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对整改不合格者进行清退处理,给“庸懒散软”的干部敲响警钟,让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推进作风建设,更是意义重大。
干部召回制应常态化、科学化。召回制度本身处于探索阶段,一些具体细则和评判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必须在组织管理、评价标准、后续安排等各个方面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保证召回制度良性运行。
要强化外部监督,以权利制约并监督权力运行。权力来源于社会公众授权,即来源于权利,权利高于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减少“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方法。现有的干部召回制,主要还是内部监督为主,外部监督机制建设还有待加强。要建立系统全面的新闻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体系,让舆论监督成为揭露懒政问题的重要途径。
为官须有为,不为必问责。以“召回”利器祛除不作为的“病症”,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我们的事业必将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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