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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党内监督之“网”确保公权为公

刘忠培

2016年11月15日16: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让权力正确运行贵在盯紧“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许多领导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日常管理监督不力是重要原因。

一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掌握着各地、各部门的“最高权力”,包括组织和人事大权、财政大权、建设工程和土地使用大权、企业改制和重组等等权力。而各地各单位中的人事、财务、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岗位,更是监督的重点环节。如果不能进行很好地监督,遏制腐败增量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定要盯紧“关键少数”,管住要害环节。

有很多贪官在成为阶下囚之后都有相似的感慨:如果早有人提醒,自己就不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所谓“治病于初始、治患于萌芽”,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六中全会进一步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具体的制度安排,也是在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让党员干部清清楚楚知道“红线”在哪里,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知道有些事情绝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其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抓早抓小,这既是为了党的肌体健康,也是出于对每一位党员的爱护。

“严是爱,松是害。”要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明确监督责任,整合监督力量,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监督“探头”,切实把一把手置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从党内监督实际看,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人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就新形势下不断完善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重要部署。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的重要任务和内容,突出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保障。

从“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一环就是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威力。巡视监督持续深入,中央巡视组巡视了100多个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对地方和中管央企的全覆盖;纪检监察持续发力,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事实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一系列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门提出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要求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用一系列的手段强化监督。

治党从严,民心所归,大事可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必将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汇聚起8800多万党员、13亿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航程中,“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是要求,更是趋势,坚信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定能凝聚全党、团结人民、战胜挑战、破浪前进。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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