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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朝令夕改的“城改规划”买单?

江文

2016年11月15日16: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安居才能乐业。但对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三江街道合新社区的上百户村民来说,想要安居却没那么容易。五年前,当地因多个项目的建设,将五里浦村、隔水村、三板桥村共1820人、695户村民,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整村拆迁安置到现在的位置。按照政府要求的统一标准,村民自建安置房,三个村庄合并为合新村。(11月14日 中国网)

我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然而现实中,规划朝令夕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催生了大量短命建筑和矛盾多发的拆迁问题,还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给国家和老百姓的人力物力带来巨大的损失。

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三江街道合新社区事件上,可见“城改规划”朝令夕改的严重性。五年前,当地因多个项目的建设,将五里浦村、隔水村、三板桥村共1820人、695户村民,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整村拆迁安置到现在的位置。按照政府要求的统一标准,村民自建安置房,三个村庄合并为合新村。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不少的村民还没有来得及搬进他们的新家,他们的新家就被规划为拆迁对象了。

城市要发展,肯定要有拆迁,这是大家能够想象得到的,但规划刚刚五年,整个小区配套建设都还未完成,就要被拆迁,拆迁费用即使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但用当地群众的话说:“上一届政府刚刚给我们安置好。现在又拆,这么新的东西,还是国家的钱要赔给我们的,说土一点,这是作孽啊!”村民都认为这样的浪费是“作孽”,难道当地的领导干部不知道吗?如此巨大的浪费,他们就一点也不心痛吗?

其实,城市规划朝令夕改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比如媒体曾经曝光称,云南省河口县2011年总投资2.7亿建成的“旅游文化景观长廊项目”,2014年花费3亿元拆迁。前后5.7亿的血汗钱在三年里“打了水漂”。 5.7亿绝对是一个庞大的数目,然而就是规划的朝令夕改,被付之东流,这确实是让人痛心的。

城市规划朝令夕改为何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追责不够,没有对朝令夕改的官员进行追责。希望嵊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规划的调整问题,如果是属于个人拍脑袋,乱决策,就应该追究这个领导干部的责任,如果是规划部门目光短浅,缺乏长远眼光,也应该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因规划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资源浪费不能简单的以“交学费”或“没有经验”为由就一笔带过,必须让相关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试想一想,如果因乱规划造成的损失须由规划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掏腰包的话,那还会出现如此草率的规划吗?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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