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网评精粹

选人用人要用好“容错机制”

别亚飞

2016年11月15日16: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准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建立容错机制,为干部松绑解套,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这不仅是对选人用人规律的生动实践,更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要厘清“错”与“非错”的区别。“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前,各项改革步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期,一些改革创新的干部由于思路开阔、敢为人先,难免遭人非议,其改革创新举措往往会触动一些人的“奶酪”,常常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时被“冷藏”、“搁浅”。谈“错”色变扭曲了选人用人的根本目的,更是挫伤了优秀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容错机制将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将敢想敢干和三思而后行结合起来,在“政策允许、程序合规、民主决策、干部干净”的前提下,给予干部适度的“试错权”,并明确地回答为谁容错、容哪些错的时代课题: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所以,容错免责首先要厘清“错”与“非错”的区别,看其出发点是否符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要求,是否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符合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要明确“容”与“不容”的态度。“惟宽可以大度兼容,则万物兼济。”容错机制首先是要有“容人之量”和“度人之怀”,但对“错”的支持和保护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蛮干、乱干。选人用人,只有宽严相济、惩治与保护并举,激活干部“能上能下”的“一池春水”,方能迸发出改革发展的新动力。对一名干部而言,“容”与“不容”,关键要看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目的和方向,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为公与为私的界线。解放思想要解决担心顾虑、畏葸不前的问题,“容”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正面激励,更是为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明确政治态度,让敢想敢闯的优秀干部吃下“定心丸”;解放思想更要扎紧规矩和纪律的“铁笼子”,“不容”是对我行我素、浑浑噩噩的禁止,是对明知故犯、胡乱作为的问责,是对违纪违法、丧失道德底线的严惩,让“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丢帽子、失位子。

要分辨“容错”与“纠错”的立场。“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改革的推进,既需要有容错的宽松氛围,更要有纠错的及时跟进。容错机制要把“吃一堑”和“长一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降低改革的风险,最大限度汲取失败的教训,确保在干部选人用人中,把履职尽责作为“硬指标”,“该用的用上去、不该用的坚决挡在门外”。“容错”是手段,“纠错”是目的。“容”而“不纠”是对干部的无原则性的偏袒,“容”而“立纠”是对干部的保护与关爱。没有容错机制难免会让“闯将”和“创客”受委屈、束缚手脚,没有纠错机制则会让不为者、乱为者手持“丹书铁券”。“容错”不是偏袒,更非“带病提拔”,而是在允许试错的基础上,积极纠正、做出成绩。所以,建立容错机制要不断强化自身纠错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错”认真查找症结所在,建立负面清单,确保防错在先、纠错及时。

如今,改革的律动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万千气象喷涌,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容错机制”释放出的干部选人用人“红利”,必将保证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

(责编:黄策舆、谢磊)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