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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党内监督的“关键少数”紧紧攒住

余祖欣

2016年11月03日16: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背景下,扎牢制度“笼子”的同时也将党内监督的重心聚焦“关键少数”。

“治党先治吏,治吏必从严”,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就在于严抓“关键少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义不断趋于聚焦核心、抓住重点,全会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在制度层面明确了主要对象,向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使其成为落实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底线、强示范,领导干部才能为全党全社会做出应有表率。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从查处的各类案例不难看出,党内监督弱化是导致作风问题及腐败顽疾的重要原因。诚然,党内监督所遇桎梏难就难在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热衷于搞“家长制”、“一言堂”,组织纪律涣散松弛,客观上也存在诸多阻碍,一些地方在落实“两个责任”时,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监督责任更显疲软,造成了“上级管不到、平级管不了、下级不敢管”的尴尬窘境。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之所以出现“集团式”腐败、“塌方式”腐败,与领导干部带头违纪、负面示范分不开,补齐党内监督的短板亟需力行。

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实效的“风向标”,为民务实、干净担当,就能讲规矩、明行止;反之,一旦领导干部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视党的纪律和群众利益如无物,上行下效便也就贻害颇深。不少问题干部何尝不是如此,领导的一个饭局、一次动员,思想随之松动,便成了上级腐败的“炮灰”,直至落马才深悔彻悟。当前,制度“笼子”越扎越牢,自净机能越来越高,带出了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从严从实的党内监督也带来人人肯定的实为良效,摘了“铁帽子”、打了“大老虎”,特别是对高级领导干部的严罚重惩,拔除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等一批党内“毒刺”,彰显了中央敢于查究的魄力和决心,更将党内监督无例外、无禁区的核心要义压紧压实,有效肃清了党内歪风,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打虎拍蝇”使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拔高,由治到防才是后效所在,上级抓好下级,下级监督上级,同级互相监督,促使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提领正气,治病去疴还在表层,关键还是领导干部补了“钙”、强了身,党内监督才能聚合一股正气清风,挥发潜层内在的“正能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从领导干部入手狠抓党内监督,补齐“短板”的同时同样能够纵深良效,使其成为带班子、强队伍的“关键少数”;成为做示范、立标榜的关键少数;成为扛主责、严监管的“关键少数”。彻底抹干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特权意识”,抓住一点一管到底,连点成线、以线带面,才能实现党内监督带来的综合良效。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要获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果,关键还在于将卓有成效的方式方法落实到位。就主观因素来看,尤须用好“反面教材”,加强思想教育,让“关键少数”能够从自身出发严于律己,特别是要树立“一把手”的核心责任意识,既要堂堂正正为官,更要实实在在管人,使其在思想信念上树立一道免疫坚墙,将党内监督严规重责的压力转变为自我提高、自我净化的先驱动力;从客观环境来讲,要看到党内监督面临的实际困难,各级党委和纪委既要敢管会管,更要从细节入手、从经常入手,留双“眼睛”盯住、加个“哨所”看住,以从严从实的治吏手段作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关心关爱。于此同时,监督惩处科学手段不能落下,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营造“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使领导干部实现从不能、不敢到不想的“质”的蜕变,做出从“被动监督”到“主动遵循”的根本改变。

引领关键少数、驱动最大多数,党内监督要的就是分清主次、攻克重点。须知,党内监督非一时一日可全,从严治党也非一朝一夕之功,将党的领导干部摆在突出位置,管起来、严下去,打造出一批信仰坚实、作风优良的“关键少数”,就能引一股良风正气、树一道坚实壁垒,使党内监督发挥出最大威力。“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站在新的时代起点,领导干部尤须先行一步,树新风、强筋骨,引领党内监督正气,顺延全面从严治党的呼声正步而去。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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