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奎
2016年10月13日14: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0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新华社10月12日)
习近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确实让人振奋,给人信心。平安,既是治国者的宏大理想,也是老百姓的朴素追求。没有平安,两个百年宏伟目标就无从谈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难以实现。可以说,平安中国,既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基石,更是社会和谐有序、百姓安居乐业的保障,也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贡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平安工作的新要求与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密相连。平安不仅仅是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更应是衣食住行、生态环境、医疗社保、社会公正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多领域、全方位的平安。因此,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应牢固树立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自觉把群众的平安需求作为努力方向,确保平安建设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使平安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把党的这些主张贯彻落实到社会治理中,就必须坚持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因此,我们要着眼新形势,下大力创新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全社会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要健全利益保护机制。目前,社会矛盾大多属于利益诉求。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关键是要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因此,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健全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密切党委和政府同群众联系、舒缓社会紧张关系;谋发展、搞建设,都要统筹好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树立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办大事、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希望。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要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建设更高平安的中国,是一场持久战。要全面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关键在于构建长效机制。因此,我们必须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姿态投身于这场伟大的改革实践,变堵为疏,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引导,变人盯人为信息化管理,变突击行动为建立长效机制,勇于破题,敢于攻坚,不断开辟新局面。特别是要着眼“老百姓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就集中治理什么问题”,确保我国全面形成“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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