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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评论员:汲取榜样力量 争做民族团结模范

——四论贯彻落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

2016年10月10日08:53    来源:西藏日报

原标题:汲取榜样力量 争做民族团结模范

“我们一定要把民族团结的故事一代一代地讲下去、传下去,让民族团结之花世世代代盛开在雪域高原。”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团结工作一贯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立场,对于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引导大家努力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的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这基石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自觉铺就。这次受表彰的先进,他们不仅是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促进民族团结的杰出代表、先锋模范,更是生活在我们身边可亲可爱、可敬可学的民族团结的典范,是全区每个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榜样。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的典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西藏300多万各族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我们一定要汲取榜样力量,争做民族团结模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共建、人人珍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汲取榜样力量,争做民族团结模范,就是要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将民族团结融入价值追求,并立足于本职岗位,把促进民族团结的大事做好,小事做细,持之以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多做凝聚人心、争取人心的工作,多办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实事好事,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

汲取榜样力量,争做民族团结模范,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一不可。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明确提出要在新的起点上把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要确保党的每一项民族政策都能落到实处,不折不扣,不掺水分,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立足我区实际,深入调研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特点规律,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应对之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汲取榜样力量,争做民族团结模范,贵在行动,重在实践。维护民族团结,是300万雪域儿女的共同事业,每一个人都重任在肩,每一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是领导干部,就要敢于带头践行,率先垂范;是普通群众,就要坚持民族平等的理念,注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平等对待,真诚交心、以心换心。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人人争当宣传员、“播种机”,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用自己的一分光、一分热,浇灌奉献之花、友谊之花、团结之花,努力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的典范,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黄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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