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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廉政账户”,涉贪勿再侥幸

白帆

2016年09月13日10: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纪委监察局和都匀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发出公告,宣布撤销廉政账户。廉政账户自诞生之日起,一直就存在着争议。随着廉政账户在多地被撤销,这意味着纪检部门堵上了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的退路,之前一些干部收了“好处费”再上交“保平安”的做法已经不可行了。(9月9日 《工人日报》)

近几年来,中央反腐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规条例,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全体党员树立起了严格的道德高线及纪律底线。不可否认,廉政账户的设立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确实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但是,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复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口逐渐前移,廉政账户的存在已经“不合时宜”,终将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被淘汰。

其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光要靠制度约束,还要看党员干部是否“洁身自好”,起到正能量的表率作用。事欲善其终,必先固其始。因此,在钱、权、色的诱惑面前,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这也是为官从政最基本的要求。对党无限忠诚,为人民鞠躬尽瘁,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一直是我党贯彻实施的路线方针。领导干部要做到清白为人、秉公办事;不违党纪、守住底线,用严于律己的品质修为在人民群众中建立起良好的形象。

撤销廉政账户,就好比取消了腐败“缓冲区”,没收了违纪的“护身符”,令党员干部不再抱有侥幸之机,时刻保持“慎独”的心态。古语有云:“勿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清正廉洁是为官之本,光明磊落是处世之根。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党员干部更应该筑牢思想的防线,绝不做触及“底线”的行为。可以说,大多数腐败官员就因为数额较小而放松了警惕,导致“恶之萌芽”开花结果,最终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律己廉为首,治国法为先。无论廉政账户废立与否,作为党员干部面对党纪国法,都应常怀敬畏之心。以党和国家为念,谨慎用权,才能不忘初心,有效践行克己奉公的承诺。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就必将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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