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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两个责任”落实倒逼种好“责任田”

鱼予

2016年08月24日15:3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陇南市武都区扶贫办原主任董社有因严重违纪被“双开”的消息在当地引起热议……今年前7个月,全省共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29件,问责22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3人、政纪处分32人、组织处理120人。(西部商报 8月23日)

为官一任,守土有责。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它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这既是组织的重托,更是政治责任。作为“两个责任”的践行者,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诚然,要落实好“两个责任”,首先需知责明责。唯有知责、尽责、负责,才能把责任层层传导,才能抓住关键,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倒逼各自种好“责任田”。

落实“两个责任”的核心是自觉担当。毋庸讳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个别地方和党委、纪委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不乏存在被动应付,开展工作明显滞后于上级要求;或是对错误思想和不良作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原则地做“老好人”,多数时候都是“亡羊补牢”;抑或是把主体责任“权力下放”,只挂帅、不出征,没有真正将主体责任立起来、实起来、硬起来,把这个“千斤重担”扛起来。对129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是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正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问责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这是不争的事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不认真履行责任理当受到严肃追究。因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成为纸上谈兵。当然,“两个责任”的主要负责人能做到自律自清固然可敬。但这只是确保了“自廉”,还不能保证“他廉”,乃至于“群廉”。试想,如果不能在管党治党上动真格,也同样会形成政治生态的“破窗效应”,助长不良风气扩散蔓延。长此以往,从严治党就会失去“主心骨”,“四风”又会卷土重来,那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势必走样,也就不能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从而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追究“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这根弦,只能紧,不能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党风政风出现问题、出现腐败案件,主要责任在党委。党委的领导权、管理权意味着责任和使命。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为此,追究“两个责任”落实,是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力度,细化各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要求,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让各级党委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只有“局中人”没有“局外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29件,再次印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笔者相信,只要我们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能以此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细查漏洞、真补短板,将主体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决心,就一定能打赢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让从严问责的戒尺高举,也让党风廉政建设走向一个新起点。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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