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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让于法无据的“廉政账户”走入历史

士心

2016年08月19日09: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廉政账户,通俗地讲就是“退赃账户”,即政府设立一个账户,党政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之后,如无法退还或收了之后又想上缴,都可以缴纳到这个账户。日后一旦被查,凭缴款凭证,可减轻或免于处罚。据媒体8月18日报道,这个存在了将近16年的制度,目前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四川、贵州、新疆、广东等省区已陆续宣布撤销廉政账户。

实际上,这个看似很有“创意”的“廉政账户”,从创立之初就很有争议。支持的一方认为,有些官员收受贿赂是不得已的,甚至不收就会受排挤,“你可以不上车,但是不能挡大家的道”,因此有一个“退赃账户”,让不想收钱的官员,既没有拒绝贿赂显得太“另类”,又能悄悄退钱将自己“洗白”,是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同时由于纪检监察力量有限,许多受贿行为未必能一一查到,让官员自己上缴,自动消化“腐败存量”,也减少了查处腐败的成本。

然而,这一有着美好初衷的“消腐”举措,很快就被一些悟出门道的官员给玩坏了。由于多数廉政账户没有严格执行缴款时要注明收钱时间、金额、事由的要求,有的临近东窗事发,才把赃款存入廉政账户逃避惩罚。更有聪明的,多收少缴,把收受巨额贿赂的一部分存入廉政账户,作为腐败“蓄水池”。如果被查,纪委掌握哪几笔,他就说这几笔已存入廉政账户了,找到了很好的“挡箭牌”。比如一个官员分两次交了近两百万,每次有举报纪委找他,他就说收的钱都上缴了。因为这个“蓄水池”很大,多次举报的数额都没有超过两百万,结果纪委也拿他没办法。由此可以看出,用廉政账户消除腐败,最终是纵容了腐败。

用廉政账户消除腐败的另一后果,是助长了腐败的风气。不必当面拒绝贿赂,而是私底下匿名退赃,意味着默许党政干部向腐败行为妥协,而不是尽责和担当。尽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偷偷把贿款礼金存入了廉政账户,但行贿送礼的人,仍然会认为当官的都收钱,其他官员也认为既然你也收他也收,谁不收钱“不近人情”,于是随大流就会形成习惯。如果越来越多的官员打消顾虑,收了贿款转手存入廉政账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但不会越来越少,反而会势头更炽。再加上对廉政账户成效包括收缴数额的不当宣传,比如有些地方的廉政账户一段时间内一直保持日入万金的速度,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相当负面。人们不是看你上缴了多少,而是关心那很可能没有上缴的庞大基数,从而得出办事就得行贿送礼、无官不贪的错误结论。廉政账户不但没有防贪止贿,反而起到了败坏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负作用。

不过,廉政账户最受人诟病的,是于法无据。刑法对受贿罪的认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达到一定数额就要立案追究,没有交了钱就可以免于处罚的条款。况且在实际生活中,拿了钱一般就得给办事,不管你是否偷偷上缴到廉政账户,否则行贿者不知道这一情况,你不给他办事,自己就很容易出事,党政官员谁也不想闹出这种风波,不敢冒这个风险。因此受贿后钱款是否上缴,往往行为的后果没有本质区别。当事人仍然或者不得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办不该办的事,形成社会危害。对这种社会危害,如果只要缴回赃款就不予惩罚,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无从体现,依法治国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因此,对设立廉政账户这种与法治精神相悖的反腐“怪招”,还是应让它早一点终结,进入历史。要想反腐有成效,一味妥协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还是应通过反腐败的高压态势,首先形成官员不敢腐的氛围,不再有“你可以不上车,但是不能挡大家的道”的邪风压倒正气的怪事。再通过制度化的设计,构建官员不能腐的机制,让送礼行贿失去效用。第三是通过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标准,打牢官员不想腐的思想根基,提升果断拒绝贿赂的意识和底气。让党政干部自觉依法依规办事,让社会公众相信,不送礼行贿也能办成事,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才会慢慢好转,官员们也才不必做收了贿款再上缴的“倒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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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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