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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冒充纪委“约谈”举报人是不打自招

孟庆毅

2016年08月19日16: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湖南某高校的一名博士生在网上举报怀化辰溪水利局领导收受工程方贿赂,竟收到水利局副局长冒充县纪委的来电,约他到当地“谈谈”。辰溪县纪委15日告诉记者,该案件已在调查中。(8月17日人民网)

近年来,一些骗子打着警察、高干的旗号招摇撞骗的案例时常见诸报端,前不久,一条“‘女军官’一人分饰多角骗钱骗婚,最后连自己都信了”的新闻就刷爆了朋友圈。现今,在干部队伍中竟然也出现了冒充纪委的“李鬼”,且是一名副局长冒充纪委干部,真还是头一回听说,令人大跌眼镜。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举报信中的受贿官员之一黄某某导演了这出“假约谈真威胁”的戏。笔者以为,这自以为聪明的一招,正是做贼心虚的表现,是不打自招,恰恰坐实了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倘若她坐得端、走得直、行得正,面对他人对自己的举报,定会心不慌、神不乱,“稳坐钓鱼台”静待组织处理了,甚至可能还会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还己清白”。此情此景,虽不一定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但绝不会自扣“李鬼”帽,玩起以“李鬼”身“约谈”举报人的把戏,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如同一封自我举报信。

当然,黄姓副局长到底有没有问题?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案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敢妄下结论。但仅就冒充纪委这件“板上钉钉儿”的事来看,显然已涉嫌触犯法律。刑法中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正人先正己,打铁先硬身。作为当地纪委部门,理应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接到实名举报后于1-15个工作日内给举报人答复。但据举报人反映,早在2015年7月就将账本及线索向当地政府官网提交,直到12月份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这是为什么?非要市领导责成调查,事情才有了回应,这又是为什么?期待上级纪委部门尽快介入,公开公正调查核实博士生实名举报问题的同时,也对自身实打实的“怠政”问题进行调查,看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肠梗阻”?是哪些纪检干部在知纪违纪?唯有对“灯下黑”问题严惩不怠,及时将真相公布于众,才能重塑纪委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组织是党员干部坚实的靠山。不管出现什么问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是明智的选择。诸如冒充纪委“约谈”举报人的“小伎俩”,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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