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9日13:31 来源:安徽日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法纪依据,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显著,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问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是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失去原则性和战斗性,对问题不敢处理,对责任不愿追究。失责不问,则纪纲废弛;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又一重要的制度利器,用好这一利器,勇于铁面问责,正可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铁面问责,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责发力的准星。一段时间以来,在追责问责中,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多,对管党治党领域的问责少。贯彻落实好《条例》,就要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履责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6个方面开展问责,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铁面问责,必须抓住典型,既对事,也对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对典型问题坚决查处、严肃追责,能够放大震慑作用,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问责要问到具体人头上,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加大问责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能向社会公开的一律公开,以鲜活的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功能,使广大党员干部警醒起来,知敬畏明底线,履好职尽好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要我们不折不扣执行《条例》、真刀真枪开展问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能够通过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党的纪律更好地执行到位,推动从严管党治党提高到新的水平,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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