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云
2016年08月03日17: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半年立案799件、656人受处分;300名领导干部被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反腐“大数据”发威“微腐败”现形,3586人退还违规资金1483.25万元……这是十堰市纪委日前晒出的上半年正风反腐“成绩单”。(8月1日 新华社)
党风廉政建设被“一票否决”的,既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案件,也有因涉嫌违纪受到一般党纪处分的案件。半年有300名领导干部被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说明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方面,湖北十堰市不仅敢于较真逗硬,而且积极抓长抓常。“一票否决”的硬落实让责任不再“跑偏”。
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形成已久。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意味着遭遇“一票否决”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相关当事责任人在年度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等方面都将被予以否决。但长期以来,“一票否决”在针对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追究时,往往侧重于对领导班子集体进行“一票否决”,从而出现了集体被问责、但每一个人似乎都没有责任的局面,责任落实“跑偏”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多次刊发文章,强调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就必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要防止责任落实浮在面上、挂在口上,除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问责条例》等法规外,运用和发挥好“一票否决”的威力,也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
实施“一票否决”,必须盯紧重点人头。无论是落实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作用发挥至关重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是一个地方(部门)风气的“风向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领导者个人的“一票否决“效果远胜于对领导班子的集体问责。
强化责任意识,有权就要担责,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局面下,用好用活各类推动责任落实的制度机制,营造“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环境氛围,正是各级党委必须认真思考和履行的职责。重视“一票否决”,用好“一票否决”,让“一票否决”的刚性约束成为责任落实的有力推手,这是十堰市“一票否决”立威带给人们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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