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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球场更衣室里送钱”行贿案还需深挖细节

士心

2016年07月22日09: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了当上广东深圳龙岗区人大代表,送数十万元港币;为了加快学校项目批复进程,行贿2000万元……7月21日,向深圳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行贿的博雅教育集团董事长姚建造的案子,在广州中院开审。

据报道,案件中有一个可能已查清的“更衣室里送钱”的情节:姚建造2011年结识蒋尊玉,时常约蒋一起打球。当时,蒋尊玉是深圳龙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造则在龙岗区开办了两所幼儿园和一所小学。因为“人大代表”的招牌,在民办教育学校中能起一定作用。于是,2011年中秋节,在球场更衣室里,姚建造用信封包装给了蒋尊玉10万元港币现金,说:“过节了,买点东西过节。”并向蒋尊玉表示,自己有意参选区人大代表。蒋尊玉当时虽未正面回应,但从蒋尊玉后来的证言中显示,他确实“打了招呼”,使姚建造顺利当选龙岗区第五届人大代表。

本该是放松身心的球场更衣室,竟然变成了行贿送好处的地方,这个情节的确有点“新意”。不过,与姚建造为了加快学校项目的审批进度,通过蒋尊玉的心腹打卡行贿2000万元相比,这更新室送出的区区几十万元,自然算是小零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这一情节中有个细节不应被忽视:在更衣室受贿10万元的蒋尊玉向谁“打了招呼”,为什么打个招呼,就能让姚建造顺利当选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选举,一般被认为是我国选举制度中最重要和民主化程序最高的选举制度。由于是一人一票的选举,如果要当选,从理论上讲,给个别人送钱是不管用的,即使他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然而事实是蒋尊玉把运作出一名区人大代表,完全看作小事一桩,在球场更衣室里默默收了红包,话都懒得说,回头“打个招呼”,事情就解决了。这才是让人细思恐极的地方。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是实现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如果有相当数量的人大代表是这样产生的,那么他们作为一个集体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不能不让人担忧。

实际上,这种花钱把自己运作成人大代表的事,绝不止姚建造与蒋尊玉这一桩。近年来有的地方发现的大规模“贿选案”,早已揭开了人大代表选举所存弊端的冰山一角。在官本位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下,本应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早已成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被许多人所追捧,不惜花重金向关键人物行贿或向重要选举人贿买选票。

目前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缺限,也助长了这股不正之风。比如选区常按工作单位划分,使行政化操纵选举变得“无压力”。过分强调候选人的组织提名,有的以单位部门领导研究代替选民提名,有的以群众团体替代选民提名,有的只组织个别选民代表提名等,使违背选民意愿的暗箱操作轻而易举。在选举过程中,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并回答选民问题的环节往往被忽略或只是走形式,选民不了解候选人,对谁当选缺乏兴趣,使投票选举环节异化为确认程序。因此,像姚建造行贿蒋尊玉这样,个别人花钱“走上层路线”,往往更易奏效。

这样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往往无法保证。或有个别姚建造这样的“能人”,谋得人大代表身份后,利用公众对人大代表权力的误读,利用制度的漏洞,以“人民代表大会”为载体,操控、滥用权力,把“人大代表”作为招摇撞骗、谋取“人身特权”“灰色利益”、满足个人私欲的路径,损毁人大代表的形象,削弱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与功能,甚至构成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合法性的挑战。

因此,很有必要通过姚建造与蒋尊玉案,深挖“更衣室里送钱”里的这一细节,找出人大代表选举中的漏洞,从合理划分选区、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大力引入竞选机制、扩大直接选举范围以密切代表与选民关系、健全选举法律监督机构等方面入手,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让人大代表选举健康有效,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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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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