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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还需向“问”处下工夫

燕凌远

2016年07月19日16: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条例》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等六个方面对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相应地,这六个方面就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问责就是“打板子”,要想不被“打板子”,须向“问”处下工夫。

明确“权与责”。在我们的党政体系中,党委书记是“班长”,是地方党政“一把手”。过去,文字工作者常把“权力”误写作“权利”,但是有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把“权力”误用作“权利”,有权就有利,掌权兼得利。不少人一旦从行政主官提拔为党委主官,就觉得是“多年媳妇熬成婆”,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现在看来,显然不行。《条例》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亮剑行动”,我们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明白,一旦权在手,便是责在身!过去我们说“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现在要再加一层码:抓不好党建要问责!

把好“虚与实”。长期以来,我们把党的工作看作是“务虚”工作,经济工作才是“务实”,以致于基层党委的“一把手”们嘴上讲着“党的领导是核心”,手里攥着“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干实事”、出政绩上。一上任就急于上“大项目”,第一年就要形成“大规模”,每一任都要有新的“增长极”,不惜大包大揽甚至越俎代庖。如此一来,党建工作自然处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远的不说,就说近期下乡检查,不少村支书说起产业项目如数家珍,问他“两学一做”是啥内容却含糊其辞。像这样谈经济工作眉飞色舞,谈党建工作支支吾吾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还真不是少数,真真是“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家的责任田。”《条例》的出台,及时敲响了一记警钟,让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理性回归,聚焦“主业主责”。

做好“先与廉”。事实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有机整体,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就党建抓党建,让工作搞成“两张皮”。党组织“一把手”既要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操盘手”,又要当好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下,就是要做好“先与廉”。“先”就是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廉”就是要时时处处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党章》明确规定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理所当然,“先”字当头。我们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各行各业、时时处处率先垂范作好表率。无论是生产建设还是抢险救灾,党旗就是引领,党员就是标杆。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要为中国人民长期执好政,就要把“廉”字看得与生命同重,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条例》问责的六个方面,归纳起来就是发挥作用与保持廉洁两个重点,牢牢把住这两点,扎实做到这两点,就不会被问责。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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