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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式”执法囧事靠什么搞定?

倪洋军

2016年07月14日15: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土地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保护农用地不被侵占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使命。然而,在一些地方违法占地、荒唐执法的执法囧事屡屡发生。比如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据2016年7月13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意。按理来说,对于土地违法行为,当地国土部门必须严格依法惩戒,不断加大违法的成本,才能让违法者收敛收手。而前文提及的广东省阳江市的这起土地违法行为,当地国土部门不断下发处罚决定书,白纸黑字看起来似乎是依法行政,各项程序完备,但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对违法者来说不过是“毛毛雨”。这种“文书式执法”只能是做做样子,隔靴搔痒、隔山打虎,不敢硬碰硬,执法窘态显露无遗,影响了法律权威,纵容了违法行为,更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必须引起各级各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官员的高度警醒。

常言道,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面对前文提及的这起一开始就违法的征地行为,表面看来,当地国土部门已经按相关法律程序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可谓不“尽职尽责”。但是“程序合法”不代表就是严格执法,“文书式”执法,属于典型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是责任匮乏的具体表现。责任一旦溃坝,洪水猛兽必然泛滥成灾。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执法部门的干部,面对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能借口“程序合法”,而变相不作为,更不能披着“程序合法”的外衣,干出偏袒违法者乃至故意违法的事情出来。

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也不允许滥用职权,并且必须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特别是作为执法部门,必须站在“法治”的高度,超越于部门利益之上,要敢于“说了算”、坚决“严执法”。然而,一些地方的少数执法者习惯性地认为,自己手里的“饭碗”、头上的“帽子”不是人民给的,而是上级部门领导或同级政府给的。比如国土部门的人财物一般都由同级政府说了算,很多时候对某些项目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必须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理顺工作关系和行政体制,给执法部门有独立执法的权力,同时要教育引导执法部门干部职工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为民执法。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心中有责,才能肩上担责;内心有法则,才能行事讲法理、遵法度。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建设工业园区、上马重点项目征地时,存在“重发展、轻依法”的现象,常常抱有“因公违法”可以原谅、可以不追究的想法。这其实是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匮乏的表现。话说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因此,要防止土地违法,关键是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吏开始。必须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落地生根,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落到实处。然而,政策付诸实施,都存在漏斗效应,即逐级衰减,越往下越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问责力度的不断加大,责任意识已经在不断向基层传导。但责不在于重,而在于必行。对于党政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要严肃问责、严厉惩戒,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从而倒逼责任归位。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严明的党纪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权威,切莫以为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别指望心存侥幸、敷衍塞责能够安稳做事、平稳做官,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党内各领域成为常态,让类似的“文书式”执法囧事不再发生,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中华大地。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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