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霞
2016年06月29日17: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我们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中国网,6月29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就是要严肃追究由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基础的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激发广大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责任从本质上讲不仅代表着一定的义务,还是一种需要、一种能力和一种追求,只有勇于承担责任、有能力承担责任的人,才会被赋予相应的使命。当然,有责任就必须有“问责”,“问责”是领导干部承担责任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问责”或者“问责”不力,就会出现“零落实”、“软落实”的问题。
在现实工作中,大多数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都能够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拥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但是不乏有些干部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能力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诸如,有的出了问题,就千方百计的撇清关系、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逃避责任;有的怕担风险,在工作中甘当“老好人”,不求上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守摊子、守位子。这些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危害到党的群众根基。因此,当前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就必须从“问责”入手,用好《问责条例》这一“利剑”。
“失责必问”,可以最大限度的倒逼干部重新给自己定位,重新审视自己手中的权力,进一步明确权力来源于谁、该为谁服务、该为谁负责的问题,做到知责、履责;能有效地矫正干部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当正确的政策方针制定之后,干部是关键”。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全局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折不扣的抓好、抓严、抓实各项工作。
问责是全面的问责。有过错的必然要问责,但无作为、慢作为的也必须要问责,给“太平官”、“逍遥官”、“守摊者”戴上“紧箍咒”,让“问责”这把“利剑”切切实实起到警醒和惩罚的作用,倒逼干部担当作为、尽职履责。《问责条例》的制定,有助于把“问责”制度化、法制化,建立起自上而下的问责体系,从而不断加大对干部监督和制约的力度,让认认真真“知责”、踏踏实实“履责”成为广大干部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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