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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第一种形态”精准“防病治病”

安子州

2016年05月25日16: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有些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认真自查自纠;有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被谈话提醒后,履行“一岗双责”更加积极主动;个别思想上、行为上出现偏差的领导干部被谈话提醒后,切实转变作风,振奋精神努力工作……(5月24日人民网)

对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廉政谈话,让其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的具体表现,能够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着一根廉洁的弦,防止精神沦陷、“自己扳倒自己”。这一做法既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腐败,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新形势下加强廉政教育和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当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也是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然而,在实践中,虽然最能体现防微杜渐的是第一种形态,而往往最容易忽视的也是第一种形态。很多党员自我批评时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客观原因多、作风问题少,剖析问题不见人见事,批评别人时不痛不痒,敷衍了事。因此,随着“两个责任”、“抓早抓小”等监督执纪理念深入人心,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日常监督手段广泛地运用到监督执纪中,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实际上,通过谈话函询除了能让干部发现并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能够让干部对法规法纪产生敬畏之心。因为,有些干部可能觉得自己的“小动作”很隐蔽,没想到组织也会掌握,让其明白有群众和组织时刻监督自己,他们就会对自己的言行慎之又慎。另一方面,谈话提醒也是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

当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也形同虚设。因此,“制度是块钢,谁碰谁受伤”。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弹性执行,拿制度不当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照章办事、严肃查处,防止“破窗效应”,也就是做到“抓小”不“放大”。

红脸出汗,防小慎微,强调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就需要进一步把纪律防线前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从而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将“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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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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