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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走就走的旅行”是一种纪律轻视

李志朋

2016年05月19日14: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5月16日,谷城县纪委决定,对冷集镇派出所所长蒋某违反组织纪律,在未经审批情况下私自出国境旅游,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成为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以来,谷城县党员干部违规出国境旅游受党纪处分的第一人。(5月17日荆楚网)

从小到大,我们耳边一直伴随着这样的声音:好好学习,考试争取考第一;好好工作,业绩争取拿第一;好好干这个干那个,各种争取是第一。这位蒋所长得了个第一,谷城县党员干部违规出国境旅游受党纪处分的第一人,让我想起了《欢乐喜剧人》里大潘的一句经典语录——好尴尬呀!笔者认为,“说走就走的旅行”,充斥的满是任性,而本质上是一种对自身党员干部身份的忘却,更是一种对纪律规矩的轻视。

实际上,普通群众也好,党员干部也罢,来一场旅行,愉悦身心、放松自己、开拓眼界,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对于身份特殊的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合情合理的前提更要合规合法,不能用自己的“私欲”跟纪律规矩“掰腕子”,倘若一意孤行、任性妄为,那么注定会被“打板子”。

拿这位蒋所长来说,早在2015年5月,谷城县委组织部专项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治理工作,要求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将持有护照上交组织部进行登记备案,可这位蒋所长接到通知后,以当时没有找到护照为由,未将护照上交组织部进行登记备案。而在2015年12月底,他通过襄阳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赴泰国境外游旅行团,临行前仅通过电话向该县公安局分管领导请假说有事耽误两天,未履行公职人员出国审批手续,2016年1月,就搭乘飞机飞往泰国进行了这场“说走就走”的境外“任性”旅行…

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登记备案,不按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可见,这位蒋所长受处分,一点儿都不冤。这也让我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党纪国法是块铁,谁碰了就要流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记身份,不辱使命,永葆本色,只有在纪律规矩的轨道上,才能走的更稳、更远、更久。

其实,所谓“任性”,就是听凭个人的秉性行事,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和目标,而恣意放纵,无所顾忌。小孩子任性,是因为年幼无知;年轻人任性,是因为初出茅庐;有权人任性,是因为失去约束。“说走就走的旅行”,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但这份美好不能建立在“任性”的基础上。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应谨记,无论工作中还是生活上,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心中不能忘了党,不能忘了责,不能忘了戒,要严守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线,只有严实相济,才能确保久久为功,只有遵规守纪,才能赢得步步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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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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