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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干部“治气”先要“治心”

倪洋军

2016年05月03日14: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环保部对山西省长治市、安徽省安庆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商丘市、陕西省咸阳市等5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定责任。

环境是生产力,更是生命线。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中国,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及其党政官员的神圣职责,也是落实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要求的必然选择。有关地方主要负责同志因环保责任落实不力,受到环保部约谈,并促其整改,是对干部的最好保护,也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极端负责。心态决定状态,思路决定出路。笔者认为,地方主要负责人“治气”先要“治心”。

心中要有民。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心中有民,才能执政为民。喝得上干净的水,呼吸得上新鲜空气,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和需求。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党政官员,必须始终将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地方、个别干部,特别是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只是将“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而并没有印刻在心上、融入到血液中,心中想的只是如何给自己脸上贴金,如何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如何满足自己的贪欲,如何取得上级领导的欢心或认可,将“为人民服务”异化为了“为人民币服务”、“为领导服务”。这样的地方政府及其领导不可能将环境保护好、空气治理好。为此,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决摒弃个人好恶,以百姓之心为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心中要有责。民生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大气污染防治关乎国计民生,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党政官员推卸不掉的职责所在、分内之事。“治气”不力,说到底是落实责任不到位,或者说心中无责,将环保责任落实当作了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橡皮筋”,也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有为无憾了。因为心中无责,对于层层签署的环保责任状,也只能是走走过场的一纸空文,对于环境保护、空气治理的有关措施,也只会成为你好我好的一团和气。而环保执法机关,也可能沦为一些地方政府变相保护个别污染企业的“替代品”。责任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即便环保垂直管理,也不是把责任带走。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整治,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法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整治不力、落实环保责任不力的人和事,必须迅速启动问责机制,并实行一案双查,坚决做到上查一级、上追一层,不让责任链条断裂,从而倒逼责任归心归位。

心中要有力。有力才能有效。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尤其需要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及其党政官员心中要有力并精准发力,才能打通经络、畅通血脉。从“用绿水青山换金山银山”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愈来愈成为社会发展共识。治理污染贵在行动、成在不断坚持,唯有铁腕治污,打好、打赢环保攻坚战,才能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永续发展。这就需要各级党政干部要横下一条心来,握紧五指,重拳出击、重力治污。要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与改革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去产能,坚持不懈防污染;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要精神饱满,全力以赴,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不做糊涂官。要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分心、不走神、不泄气。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发扬“钉钉子”精神,攻城拔寨、攻坚克难,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将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进行到底。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心中有方向,脚下有力量。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建设绿色中国,是改革发展赋予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及其党政官员特别是地方主要负责同志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完成好、承担好这一光荣使命和千钧重担,关键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力,排除一切干扰障碍、摒弃一切私心杂念,不让“灰尘”沾染心灵,切实将目标任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向一切不利于绿色发展的项目和行为宣战,让“天更蓝,水更净,空气更清新”不再成为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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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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