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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贪贿局”折射基层监管迷失

郑端端

2016年02月04日14:3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余年精心“布局”,上结关系网、下贪集体财。挖空村里两个矿的财富,涉嫌挪用公款4700万元私开公司,侵吞村办企业1490万元股权,案发后烧掉账本潜逃国外。日前,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贪腐窝案开庭审理。“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长期对刘大伟包庇袒护的多个“保护伞”已落马,数名监督不力的现任领导被处分。(2月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个原本资源丰富的富裕村在刘大伟“苦心经营”十年后变成了欠债村,一边他利用家族势力控制村办企业,向上级行贿寻求“保护伞”,打造“基层贪腐共同体”,涉案金额竟然达1.5亿元,一边烧毁账本,听到“风吹草动”后,立马逃亡,在国外依然遥控指挥,终在回国探听“实情”时落入法网。一名村官成为如此“巨贪”,数额之大、贪欲之大、为害之烈令人触目惊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巡视曝光的案例中不难看出,“小官巨腐”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收受千万元好处费的“村官”,到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再到把580多万元专项补助揣进私囊的副镇长,这些案例一再警示,“小官”也能大贪,他们“吸血不多,痛痒一片”,危害极大,不可小觑。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不断,相比报道中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猛于“虎”。即如村官刘大伟,本该是农民群众致富的“带头人”,但却精心布局,编制自己的“权力江湖”,上结关系网、下贪集体财,结果矿挖完了,钱没影了,账本烧了,厂子也倒闭了,村里还欠4000多万元的外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监督缺席的荒原上,权力就是一匹脱了缰绳的野马。此案中,刘大伟将权力异化为个人权杖,呼风唤雨,不仅在班子里“绝对独断”,大事小事一言堂,还养了一帮打手,谁敢提意见整治谁,更可笑的是竟然解散了村委会。不禁纳闷,贪婪跋扈的刘大伟缘何能长期把持村官“位置”?谁给了他这么大的胆子,肆无忌惮,飞扬跋扈?原来是有“靠山”,烈山区原区委书记刘亚、原区委副书记陈振江、原常务副区长董海波这些“保护伞”也因与刘大伟串通一气、蝇营狗苟、谋取私利纷纷落马。这种上下其手、“应景式”监管都直接助长了刘大伟“拉大旗作虎皮”的嚣张气焰。

腐败的要害,不在于级别的高低,而在于权力的异化。一旦“小官”主观上动了贪念、邪念,小权力就会走样变形,成为个人牟私工具,孳生大腐败,酿成大灾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分大小,村官“贪贿局”演绎的是权力江湖“大戏”,折射了监管的迷失。要看住小权力,更需大药方,反腐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须臾不可懈怠、丝毫不能放松,对基层“蝇腐”要挖树刨根,一抓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治理“小官巨腐”要扭住权力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让制度的笼子更加贴近基层实际,避免基层权力跑偏。要驯服权力,加大基层政务、财务、村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让小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抓早抓小,对腐败苗头露头就打,做到守土有责。推进“一案双查”,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让主管领导不再“视而不见”,使刘大伟这类“上有保护伞、下有家族势力”的“基层贪腐共同体”失去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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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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