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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关于“裸官”遁形的思考

申国华

2015年08月27日15:01   来源:青海日报

原标题:关于“裸官”遁形的思考

近一段时间,媒体不断曝出一些单位查出“裸官”的消息,每当看到这些内容,许多人为之振奋。但,仔细思考发现,时至今日一些单位才查出部分“裸官”,问题出在哪里?

按照有关规定,即使党员干部探亲休假,也应向党组织汇报大致去向,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就更不用说了。但,恰恰在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上出现了一连串“问号”:一些党员干部是否向组织作出实事求是的报告?组织上是否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对于这些方面,即使依靠“常规手段”,把每一步做扎实,“裸官”都会即刻现形。如果每一步都是走过场、流形式,即使报告“N”次,恐怕会依然如故。

一些单位在检查“裸官”工作上作计划、搞准备,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干起来却是慢腾腾。在上级再三要求、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下,少数单位检查“裸官”工作才千呼万唤始出来,本已落后,却是既搞动员又作计划,花费很大精力,但却很少见下文,几近曲终人散。确实迫不得已,才会揪出一两个“典型”上报,平息一下社会舆论。其实,一些领导干部早已有所耳闻,有的只是没把“裸官”太当回事儿,还有的是对此项工作“一看二慢三通过”,在这种逻辑思维支配下,工作进度和质量可想而知。

还有的单位对于“裸官”故意打掩护,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就在此列。一些领导干部早已把家人移居国外,在单位虽是公开的“秘密”,但大家谁都不愿意把这层窗户纸捅破,自己没有如实填报,单位其他领导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身不正焉能正人。即使发现有人是“裸官”,也只能视而不见。凡此种种,检查“裸官”往往成了地地道道的走过场。

让“裸官”现形,必须得扎紧制度的笼子。改革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把此项工作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同时,把报告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严格惩处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个人申报与组织核查、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必要时协调公安、纪检等部门参加,对于故意隐瞒不报的行为,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强化教育机制,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单位制度和反面案例,上紧制度这根弦,引导每名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主动如实申报。

管理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这样才能减少养痈遗患的可能,把许多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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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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