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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国企腐败须抓住“三重一大”牛鼻子

李炳孝

2015年04月07日13:1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刚刚过去的3月,至少有15位国企高管相继落马,3月也被称为“国企反腐月”。地方的国企反腐力度也不小,广日集团、营口港务集团、厦门市路桥建设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福建建工集团,这些在地方上响当当的大企业,也有官员接连被查。

前不久,广东省检察长郑红谈到国企反腐时候曾说:“从查处案件的情况看,由于国有企业封闭性强,人员内外流动不多,独立作案的职务犯罪很少,常常是上下级之间、领导与中层干部、管理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结伙作案。一旦案发便出现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的现象。”

“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国有企业腐败问题比较严峻复杂。由于制约力不够,导致国企已经成为腐败“重灾区”。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心术不正,心怀“亏了有国家,赚了归自家”的“小九九”,个人利益抓在先,经营管理放一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空手套白狼”,导致一些国有企业盈利少,亏损多,穷庙养出了“富方丈”。

深究国企腐败多发易发“报团”发的原因,大多是由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违背了“民主决策”的制度要求,走上了个人说了算的歧途。一些国企负责人在企业中搞“家天下”,重大决策时咨询过程“走过场”、讨论过程“一言堂”、决策过程“拍脑袋”,总之,一手遮天,为所欲为,制度形成了摆设,集体决策变成挂羊头卖狗肉——有名无实。

解决国企腐败问题,还得从“三重一大”事项这个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牛鼻子”着手。首先要选好教育好国企“一把手”,让“一把手”养成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的好作风;其次是要从严督查巡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尤其要盯住企业选人用人、重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工程招投标等容易有猫腻的重点环节开展督查巡视。三是要增加透明度。敦促企业做实厂务、企务公开,重大决策事先充分听取意见,事后让职工和群众及时知晓,自觉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决策、搞暗箱操作者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杀一儆百,增强国企负责人遵守规矩、严格依法民主决策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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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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