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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搬回超标房显同级监督常落空

韦焕进

2015年02月27日16:1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应付检查搬到小办公室,“风声过后”又搬回超标办公室。湖北十堰市人社局局长孙照军在“清房改革”中玩起了“搬进搬出”游戏。25日,记者从湖北十堰市了解到,近日,孙照军因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被免职。(2月26日 新华网)

毋庸赘言,孙照军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风声过后”,从小办公室又搬回大套间,属于“四风”反弹的典型案例,无异于在破坏反“四风”战役中取得的成果,此非个案,需引起足够重视,否则,“破窗”效应就会迅速蔓延,导致“四风”旧疾未愈,新伤又发。

2014年4月,孙照军按要求从里间搬到外间小会议室办公,将里间原办公室封存,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2014年8月底,未经请示批准,孙照军擅自从外间搬回里间办公,并将外间小会议室用于接待、接访、开小型会议。2014年12月,湖北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但是孙照军置若罔闻,未按要求整改。直至时隔半年后被群众举报方才发案。

如果说,孙照军不是被群众举报发案的,而是被同级纪委发现并纠正,或者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经调查核实受到应有惩处,这应该是纪委“三转”及“扩权”后的理想状态。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些方向性、制度性的内容,旨在加强纪委的独立性,超脱利益羁绊,以破解监督同级党委的难题。

孙照军搬回超标办公室达半年之久,若不是有群众举报,可以肯定的是,他不会这么快丢掉“乌纱帽”。难道局纪委对单位“一把手”搬回超标办公室一事毫无察觉?那为啥不主动纠正或者及时上报呢?在笔者看来,中央的《决定》虽然对纪委进行“扩权”,各级纪委“三转”后执纪监督的效果有所增强,但纪委仍然面临着对同级党委监督难的尴尬,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乏力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上解决。中央的《决定》没有对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细化规定,纪委如何开展监督仍然需要出台更加具体的制度和措施,有效增强纪委执纪监督的自主权、决断权和强制性,对监督对象形成强大的威慑和制约。

十堰市纪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此举固然可以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要治本,还得促使纪委同级监督强劲有力,让“一把手”也不敢任性地等“风声过后”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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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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