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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李炳孝

2015年02月09日16: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6日上午,刘云山出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结业式并作总结讲话。刘云山强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切实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2月6日人民网)

曾几何时,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依法办事观念不强,工作仅凭老经验、老办法推进,决策基本靠“差不多”、“应该是”形成,往往违了法还不自知,更有甚者,把法律视为儿戏,“散逛”于法律之外,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至于在少数地方出现权大于法的问题,被网友调侃为“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笔头(批示),笔头不如口头(命令)。”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应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自觉以法为镜、以法为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政干事,做带头尊法、敬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自身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升,形成尊法、崇法、信法、守法和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首先应该学法懂法,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学法需要广学、细学、深学,尤其要深入学好宪法,学好与自己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弄清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绷紧法律这根弦,始终敬畏法纪。

知之不难,行之不易。学法知法的目的是为了守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就是要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先问一下“法律允许不允许”,一切从法律出发,做到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争当守法而行、依法办事的表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对领导干部来说,尊法守法不仅是科学决策、规范工作的要求,更是自我保护、“安全”从政的需要。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心中始终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时刻紧握法律的戒尺,始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人做事,才能让自己的从政之路走得更加稳妥、更加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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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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